关于减薪和拖欠工资有什么规定2025,关于欠薪问题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纠纷 编辑:尤灵婷

一、关于减薪和拖欠工资有什么规定2025,关于减薪和拖欠工资有什么规定

本文主要介绍了我国减薪和拖欠工资的规定以及相关法律知识。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无故扣发、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行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对外资企业和国有企业职工的实际工资进行比较,并对他们找到工作后如何谈工资。同时,工资主管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逾期不支付的,会受到额外补偿的处罚。最低月工资为635元,最低小时工资为5.5元。

法律分析

有关减薪和拖欠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者需要完成规定的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条例以及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同时,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国务院发布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于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通过媒体宣传,不少劳动者特别关注《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无故扣发、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行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对外资企业和国有企业职工的实际工资进行比较,对他们找到工作后如何谈工资。工资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支付金额的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额外补偿。应该说,这是一部可操作性很强的法规。然而,什么叫“减薪”?什么又叫“无故拖欠工资”?如果工人生产的产品不被接受,用人单位说你当月工资就不发了,这是不是“扣工资”?如果有职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单位会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补偿金,这是不是“扣工资”?另一个例子是一些单身人士说,经济效益不好,工资也发不出来。这是“无理违约”吗?对于“扣减”和“无理违约”,有必要再作一次“彻查”。首先要明确,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全部劳动报酬。所谓工资“扣除”,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除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除以下原因外,扣除职工工资是不正当的:(1)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明确规定;(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厂规有明确规定企业的工资总额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有关,当经济效益下降时,工资必须下降;(5)因职工请事假等原因,工资应相应减少,如生产由职工负责的产品不接受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的规定降低工资,但只要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从2004年7月1日起,最低月工资为635元,最低小时工资为5.5元。此外,《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扣除职工工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为扣除工资:(一)缴纳应当由职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二)缴纳应当由职工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应当扣留的赡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职工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劳动者因自身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要求赔偿,并从工资中扣除,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收入的20%,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这种扣除是有一定限度的。一旦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底线,就属于“工资扣除”。所谓“无故不发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必须强调的是,法律法规对这一“正当理由”也有明确规定。这并不意味着单位可以找任何借口拖延支付工资。《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等原因不能按时支付工资的,可以在与本单位工会达成协议后一个月内延期支付工资。拖欠工资的,应当通知全体职工,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没有主管部门的,报市、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另外,用人单位遇到自然灾害、战争等人力资源无法抗拒的原因,不能按时支付工资,当然不属于“无故拖欠”。其他拖欠工资的情况是“无理拖欠”。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法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工资、劳动报酬、同工同酬等的规定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职业选择权、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劳动报酬权安全卫生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申请解决劳动争议的权利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定,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拓展延伸

工资扣除与无理拖欠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工资扣除是指用人单位依照国家规定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其他费用,如住房公积金等。这些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其中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每月从职工工资中扣除,而其他社会保险费用则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自行缴纳。

无理拖欠则是指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拒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或者拒不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并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劳动仲裁机构投诉举报。

因此,工资扣除和无理拖欠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分别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结语

减薪和拖欠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减薪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除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而拖欠工资则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无故扣发、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行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对外资企业和国有企业职工的实际工资进行比较,对他们找到工作后如何谈工资。同时,工资主管部门也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支付金额的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额外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关于欠薪问题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欠薪问题的规定:1、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1)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2)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4、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经仲裁后都服从;5、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6、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欠薪的起诉手续如下:1、撰写民事起诉状,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供起诉状的副本;2、起诉状准备好后,到法院立案庭正式提起诉讼;3、法院先受理后,拿着受理通知书到指定的银行缴纳受理费;4、如果都符合需要写好起诉书携带身份证、证据等材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综上所述,关于欠薪问题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经仲裁后都服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三、降低工资 -工资拖欠

法律分析:

降低工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文件。用人单位单方降低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四、减工资是否违反劳动法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第16条,《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3条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从劳动者的工资中进行合法的扣除或扣减,但需要分别符合如下条件:第一种情形为“代扣工资”,即依法应该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以及其他法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第二种情形为因劳动者个人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第三种情形为“减发工资”,其法定情形为: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客户未付全款,并非法定扣罚员工工资的法定情形,故此做法违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五、降薪违反劳动法吗

法律分析:不违法,劳动法是没有关于降职不降薪或降职必须降薪的规定。一是每个公司都会有自己的管理制度,会确定职务报酬的管理方式,以某个职务时应得到的报酬,既然降职了,那么有相对的薪金标准升职也是同样的。二是劳动者的报酬应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降职降薪如果与劳动合同约定产生变化时双方应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六、公司降工资违反劳动法吗

一、公司降工资违反劳动法吗1、公司降工资是否违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确实,(1)如双方协商一致的,就不构成违法;(2)如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或协商未果单方决定降工资的,就违法劳动法的相关规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二、如何维护劳动者的权利1、应积极及时的学习和了解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法维权;2、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摆事实,讲道理;3、通过正规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处理;4、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5、向法律维权中心或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劳动争议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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