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工工伤待遇赔偿怎么算,苏州工伤赔偿怎么领钱

劳动纠纷 编辑:袁晨

一、雇工工伤待遇赔偿怎么算

雇工工伤待遇赔偿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医疗费用

根据实际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进行赔偿,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这些费用需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雇主支付,且以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为限。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

雇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三)伤残津贴等相关费用

如果雇工经鉴定构成伤残,会根据伤残等级获得相应的伤残津贴等赔偿。例如,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等,并且会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项目。

(四)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雇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二、苏州工伤赔偿怎么领钱

在苏州领取工伤赔偿,一般按以下流程进行:

(一)确认赔偿项目

1. 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需要提供医院的相关票据。

2. 停工留薪期工资:由所在单位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月支付,一般需确定停工留薪期的时长。

3. 伤残津贴等(若构成伤残):根据伤残等级,一至四级伤残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津贴等。

(二)申请赔偿流程

1. 工伤认定:受伤职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遇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劳动能力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3. 申领赔偿: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完成后,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工伤赔偿费用。若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部分而未支付的,职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三、无良公司不赔偿工伤违法吗

无良公司不赔偿工伤是违法的。

工伤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应当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如果员工发生工伤,经过认定后,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应的待遇,若企业未缴纳工伤保险,则企业要承担所有工伤赔偿责任。

在工伤赔偿中,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多项赔偿内容。公司拒绝赔偿工伤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权。一是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二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是在仲裁后如果不服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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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无良公司不赔偿工伤违法吗,对付无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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