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劳动仲裁案件——员工打伤他人,对方诈伤致员工被辞退是违法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潘俊

一则长沙劳动仲裁案件:李先生高中毕业以后,一直在家乡工作,通过一次偶然的机遇,李先生看到家乡有某劳务派遣公司在用很高的薪水招聘人才,并对应聘者保证会外派到外省某电子产品公司工作,每小时15元,而且包三餐包住宿。李先生对这个待遇很心动,于是在2019年3月8日被该派遣公司派遣至外省的电子产品公司进行工作。2019年7月3日,李先生在宿舍休息,因为开空调温度调高调低的问题和在同一宿舍的周先生发生了争吵,周先生用言语攻击李先生,李先生愤怒地用手揪着周先生的衣服领子,后来周先生报告了警方,并且独自去医院进行了治疗,医生诊断周先生是左边肩部轻微挫伤。因为这个诊断,该电子产品公司称李先生与同事打架滋事,将李先生退回了所在的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遂解除了与李先生的劳动合同。李先生感到非常委屈,因为自己不仅被开除了,还被拖欠了7000元的工资,丧失了所有的经济来源,李先生的生活陷入了窘迫之中,走投无路的他来到了外派公司所在的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

该则长沙劳动仲裁案的后续:外派公司所在的法律援助中心认为,李先生的这种情况是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于是受理了李先生的法律援助的申请,指派了律师来承接办理这件案子。承办这件案子的律师介入以后发现,李先生所在的电子产品公司只是用工单位,而李先生所在的劳务派遣公司才是真正的用人单位,才应是赔偿主体,于是把李先生所在的派遣公司和电子产品公司一并作为被申请人,向其提起了劳动仲裁。一个月以后,该案开庭。虽然医院的门诊病历上记载李先生是左边肩部轻微挫伤,但电子产品公司提供的证据是李先生抓住周先生的衣领,才导致周先生的脖子挫伤,描述的挫伤部位与李先生就医确诊的部一样,而且李先生当天照常上班。最终法院判处派遣公司把拖欠李先生的7000元换给了李先生,并且把赔偿了李先生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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