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熊皓

企业员工发生意外事故,如何确定工伤,工伤保险如何申请,是否还有劳动能力,医疗保障有哪些?

1、企业在参加工伤保险后,工伤保险何时生效?

工伤保险参保生效日期为用人单位报送人员情况表和人员增减明细表的次日。2、企业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当向哪个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3、工伤认定申请的期限是多久?

(一)对用人单位而言,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对职工而言,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4、申请工伤认定之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5、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在此期间产生的符合工伤待遇的费用由谁承担?

由用人单位承担。6、哪些情况属于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7、哪些情况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8、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四)其他(如: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因公外出的需提交出差的证据、涉交通事故的需提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因公收到暴力伤害的需提交相关执法或者司法机关的文书材料等等,需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不同材料);9、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

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10、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怎么分类?

(一)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二)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11、如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1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二)《工伤认定决定书》(三)被鉴定人病历材料(四)被鉴定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五)其他(如免冠照片)13、劳动能力鉴定的期限是多久?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14、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如何救济?

对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15、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后,被鉴定人伤情发生重大变化,如何救济?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