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人打的鼻子骨折了,做鉴定应该怎么做
一、报警及接受立案。
1.报警事务:若遭受任何形式的人身损害,当事人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警寻求帮助。
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将迅速展开调查行动,完成初步的情况核实工作。
2.委托确认书:在案件深入调查过程中,若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针对受害者的伤势情况进行专业鉴定,他们将会出具相应的鉴定委托确认书并提醒受害者前往特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势鉴定。
二、选择鉴定机构。
1.指定鉴定机构:受害者可依据公安机关的指定,选择一家具备相关资质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伤势鉴定。
2.法院委托:若案件已进入司法诉讼程序,法院亦有权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伤势鉴定。
二、提交鉴定资料。
在进行伤势鉴定的过程中,受害者需提交相关的医疗记录、病历、X光片、CT扫描结果等资料,以确保鉴定人员能准确地评估伤势状况。
这些资料作为鉴定过程中的关键性证据,对于确定伤势等级以及后续处理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四、实施伤势鉴定。
法医鉴定人员将依据受害者的伤势情况与所提供的医疗资料,依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等国家法规进行专业鉴定。
在鉴定过程中,法医将综合运用医学、法医学等多学科专业知识,对受害者的伤势进行全面、客观且公正的评价。
五、领取鉴定结论。
伤势鉴定完成之后,受害者便可领取鉴定结论。
若鉴定结论对受害者不利,则可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然而相关的鉴定费用可能需要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是否因车祸导致锁骨骨折,是否已安装谁应该支付费用
如果你在一场交通事故中受伤了,比如说锁骨骨折这种情况,已经接受治疗并且需要安装一些固定装置,比如钢板之类的。
那么,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弄清楚谁应该为这个事情负责。
如果责任很明显,而且是由第三方引起的,那就应该让那个责任人或者他们的保险公司来承担这些医疗费用。
但是,如果涉及到好几个人都有责任,或者说责任不太明确的话,那可能就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看看究竟该由谁来承担责任以及如何分摊费用。
当然啦,我们还要考虑到医保政策等等其他方面的因素,它们也会对费用支付产生影响哦。
三、右手桡骨粉碎性骨折评九级残能赔多少钱
关于九级伤残赔偿标准并非固定不变,其具体数额应当根据以下因素进行计算:首先,医疗费用应按诉讼程序结束前实际发生的总额予以赔偿;其次,误工费的赔偿金额需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长及工资收入情况加以确定;再者,护理费的赔偿额则与护理人数、护理期限以及护理人员的薪资水平密切相关;此外,交通费用将依照实际发生的开支来给予相应补偿;而营养补助费的数额,主要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建议为参考依据;另外,住院伙食补助费可参照相关规定,按照受害人所在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进行赔偿;最后,残疾赔偿金的计算依凭的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但由于受害人年龄差异,赔偿年限亦会有所区别。
至于残疾辅助器具费,则应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进行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九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十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十二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十三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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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右手桡骨粉碎性骨折评九级残能赔多少钱,右手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伤残鉴定能评几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