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市建筑工地工伤赔偿标准,工伤鉴定单位有补偿吗

劳动纠纷 编辑:姜璇

一、青海西宁市建筑工地工伤赔偿标准

青海西宁市建筑工地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确认可适当延长。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分别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从一级伤残的27个月本人工资到十级伤残的7个月本人工资不等。

-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五)六级伤残,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为本人工资70%,六级60%。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青海省人民政府规定,会根据不同伤残等级确定相应数额。

二、工伤鉴定单位有补偿吗

工伤鉴定后单位是否有补偿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被认定为工伤且构成伤残等级,单位通常需承担多项补偿责任。比如,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要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职工工资。若职工需要生活护理,且经鉴定确实存在生活自理障碍,在停工留薪期内由单位负责护理;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但在此之前单位有相应护理义务。

若职工因工伤离职,单位还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此外,若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等,也将由单位承担。

总之,工伤鉴定后,单位在多种情况下负有补偿义务,具体补偿项目和标准要依据工伤认定结果、伤残等级以及当地工伤保险政策等来确定。

三、工伤死亡认定书下来了多久可以拿到钱

工伤死亡认定书下达后,拿到赔偿款的时间并不固定,受多种因素影响。

若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在完成工伤认定后,社保部门通常会在受理相关申请资料后的一定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支付。一般来说,顺利的话可能在一到两个月左右支付到账。但这期间,用人单位需及时将申报资料准备齐全并提交,如工伤认定决定书、死亡证明、家属身份证明、银行账户信息等资料。

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此时,赔偿款的支付时间取决于用人单位的态度和经济状况。若用人单位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可能较快拿到钱;若存在争议,可能需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解决,这一过程可能持续数月甚至更长时间。劳动仲裁通常在受理后的45日内结束,复杂案件可延长15日;诉讼一审普通程序一般为6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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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工伤死亡认定书下来了多久可以拿到钱,工伤死亡认定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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