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应该怎么办,工伤认定后医药费自己出的能要回来吗

劳动纠纷 编辑:戴晨丽

一、工伤认定后应该怎么办

工伤认定后,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1.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伤情相对稳定后,若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应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由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这一鉴定结果会明确伤残等级等重要信息,是确定工伤赔偿数额的关键依据。

2. 确定赔偿项目及金额。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结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赔偿项目,计算出应得的赔偿数额。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如果构成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3. 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拿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工伤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部分赔偿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则由用人单位全部承担。

4.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协商不成)。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或者双方就赔偿数额等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工伤认定后医药费自己出的能要回来吗

工伤认定后,自己垫付的医药费通常是可以要回来的。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角度

1. 如果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根据工伤保险相关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之前自己垫付了医药费,可以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从而拿回自己支付的费用。

2. 在报销过程中,需要按照规定提供相关的医疗凭证,如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发票等材料,以证明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二)从单位承担的角度

1. 若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按照法律规定,由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这种情况下,职工可以向单位要求支付自己垫付的医药费。

2. 职工应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向单位主张权利时能够顺利得到支持。如果单位拒绝支付,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工伤认定后应如何休假规定

工伤认定后,休假规定如下:

(一)停工留薪期的确定

1. 停工留薪期一般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等确定。这一期间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

2. 停工留薪期的时长通常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二)休假期间的待遇

1.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单位不得克扣。

2. 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果需要继续休假,应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单位可根据相关规定处理工资待遇等问题,如安排合适的岗位等。

总之,工伤认定后的休假是为了保障职工接受治疗康复的权益,用人单位应遵守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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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工伤认定后应如何休假规定,工伤认定后享受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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