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职一个月就工伤怎么赔偿
入职一个月发生工伤,赔偿流程如下:
(一)工伤认定
1. 单位申报: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的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交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
2. 员工申报:如果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劳动能力鉴定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三)赔偿
1. 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支付。
2. 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 伤残补助金等:如果构成伤残,根据伤残等级,可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项目;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支付。
二、新疆工伤怎么算赔偿
在新疆,工伤赔偿计算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一)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三)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四)伤残赔偿
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赔偿标准也不同。例如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等,不同伤残等级对应的月数有所区别。
(五)死亡赔偿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三、工伤怎么赔偿宁波
在宁波发生工伤赔偿事宜,需遵循以下步骤和规定。
(一)认定工伤
1.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赔偿项目
1. 医疗费,按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赔偿,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 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 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确定相应比例支付。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具体金额。
(三)赔偿标准依据
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浙江省和宁波市关于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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