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在哪做,如果没有工伤认定怎么赔偿

劳动纠纷 编辑:马和

一、工伤认定是在哪做

工伤认定一般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对于一般的企业职工,通常向用人单位参保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工伤认定科或工伤认定中心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那么一般在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二是如果是属于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职工,比如铁路、远洋运输等行业,可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认定,也可由职工工作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认定,具体由哪个部门负责,需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

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相关材料。

二、如果没有工伤认定怎么赔偿

在没有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况下,获得赔偿存在一定难度,但并非绝对无法获得相应补偿,需分情况分析:

一是若未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应尽快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再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获得相应赔偿。

二是若已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无法进行工伤认定,可尝试通过人身损害赔偿途径,要求用人单位或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需收集相关证据证明损害事实、因果关系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索赔。

三、鉴定工伤轻伤怎样赔偿

工伤轻伤的赔偿涉及多个方面,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

一是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凭票据支付,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且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相关规定。

二是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

三是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标准根据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分不同等级确定。

四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一定月数支付本人工资。例如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此外,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还可能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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