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的材料有哪些,宫腔残留是医疗事故吗

劳动纠纷 编辑:褚辰

一、医疗事故鉴定的材料有哪些

医疗鉴定需准备以下资料: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因分析、疑难病例讨论、会诊意见以及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原始病历资料;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原始病历资料;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的病历资料;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由具备检验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相关的其他材料。

二、宫腔残留是医疗事故吗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因未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作假、错误干预等不良行为,导致患者智力、身体受到不应有的损害,或延误治疗时机、病情加重甚至死亡,并因此造成患者财产权益受损的情况。

三、工伤怎么尽快解决赔偿情况

首先,如果发生了自伤害事故,需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天内由公司或用工单位为你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工单位不为你申请,你也可以在受伤之日起1年内,由本人或近亲属提请工伤认定。在伤情治愈后,你还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索要工伤赔偿。工伤赔偿具体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还会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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