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第三人2025,合同中什么是第三人

合同纠纷 编辑:韦彤婷

一、合同中第三人2025,合同中第三人

法律分析:1、第三人利益合同不是一个固有的合同类型,而是某特定类型合同当事人约定,使第三人可以向人直接请求给付,从而取得人地位。

2、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3、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又称第三人利益合同、第三人权利合同、利他合同;指为第三人设定利益,以向第三人给付为标的的合同,即第三人因合同当事人的约定直接从当事人一方取得债权的合同;而另一方当事人依约定应向第三人为给付,并依相对人的承诺而发生效力的合同。

4、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效力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效力,首先体现为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取得。第三人是否知道当事人间订立的合同,以及是否有行为能力,对其权利之取得不发生影响。第三人权利取得不以其承诺为必要,因为如须第三人承诺,则为普通合同,而非第三人利益合同。

5、合同第三人合同第三人是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发生一定法律联系的、享有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其行为影响到合同当事人或其他地位受合同当事人行为影响的独立的民事主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中什么是第三人

法律分析:第三人,也就是合同双方以外的人。这样的第三人在合同中,虽然与合同双方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其必然因为某种事实跟合同的其中一方当事人是有关系的。例如:张三向李四购买10台电脑,李四与王五协商,向王五购买10台电脑,并指定王五直接将该10台电脑直接交给张三。在这个交易中,张三跟王五没有签订合同,王五就是张三、李四买卖合同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虽然不是合同当事人,但是其行为依然会对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比如,上面例子当中的王五交给张三的电脑有质量问题,不能正常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张三是找与其签订合同的李四主张违约责任,而不能直接找交付电脑的王五承担责任。李四在向张三承担了违约责任后,再依据其与王五签订的合同,向王五主张承担违约责任。这是合同相对性的要求,也就是谁签的合同找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二十四条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什么是涉及第三人的合同?

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又称涉他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合同。一般而言,合同只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双方当事人不得为他人订立合同。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名种经济关系日趋复杂,为了适应这种变化,一些国家都在法律中对涉及第三人的合同进行了规定。因此,出现了涉及第三人的合同。

一、合同转让与合同变更的区别

(一)合同转让系由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或债务人的地位而成为合同当事人;而合同的变更只发生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不涉及第三人。

(二)合同转让只涉及合同主体的变更,不涉及合同内容的变化;而合同的变更则表现为合同内容的改变,不涉及合同主体的变化。

(三)在合同转让中,除第三人加人合同关系的情况外,因合同主体的变化将导致原合同关系消灭而产生一种新的合同关系;但在合同变更的情况下,当事人只对原合同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合同关系仍然保持效力,不发生原合同关系消灭的问题。

二、合同相对性规则的内容有哪些?

(一)主体的相对性。是指合同关系中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具体说,首先,只有合同关系当事人彼此之间才能相互提出请求;其次,合同一方当事人只能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或诉讼,而不能向与其没有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及诉讼。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律为保护某些合同关系中的债权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也赋予了某些债权以物权的效力。

(二)内容的相对性。是指除法律、合同另有规定外,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享有某个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并承担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在双务合同中,合同内容的相对性还表现为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另一方承

担义务才使一方享有权利,权利义务是相对应的,因此权利人的权利必须依赖于义务人履行义务的行为才能实现。

(三)责任的相对性。由于违约责任以合同债务的存在为前提,而合同债务则主要体现在合同义务之中,合同义务的相对性必然决定了合同责任的相对性。所谓违约责任的相对性,是指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即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人,不负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不对其承担违约责任。

四、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例子

法律分析: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又称第三人负担的合同,指双方当事人约定债务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例如甲乙约定,甲欠乙的钱由丙偿付,即是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丙之所以能向乙清偿,多是因甲丙之间另有对价关系。由丙直接向乙清偿债务,可省多环履行的烦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五、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例子

法律分析:甲从乙那里采购货物,已经支付货款,乙需要交付货物,由于甲的客户是丙,可以要求乙直接把货物交给丙。这就是向第三人履行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

六、合同中第三人 -法律知识

法律分析:

1、第三人利益合同不是一个固有的合同类型,而是某特定类型合同当事人约定,使第三人可以向人直接请求给付,从而取得人地位。

2、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3、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又称第三人利益合同、第三人权利合同、利他合同;指为第三人设定利益,以向第三人给付为标的的合同,即第三人因合同当事人的约定直接从当事人一方取得债权的合同;而另一方当事人依约定应向第三人为给付,并依相对人的承诺而发生效力的合同。

4、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效力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效力,首先体现为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取得。第三人是否知道当事人间订立的合同,以及是否有行为能力,对其权利之取得不发生影响。第三人权利取得不以其承诺为必要,因为如须第三人承诺,则为普通合同,而非第三人利益合同。

5、合同第三人合同第三人是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发生一定法律联系的、享有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其行为影响到合同当事人或其他地位受合同当事人行为影响的独立的民事主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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