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进口合同备案的规定是什么2025,技术进口需要技术合同备案吗

合同纠纷 编辑:明桂航

一、技术进口合同备案的规定是什么2025,技术进口合同备案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技术进口合同备案的规定,商务主管部门是技术进出口合同的登记管理部门。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

法律依据:《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条 商务主管部门是技术进出口合同的登记管理部门。

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

第四条 商务部负责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和政府投资项目中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审批的项目项下

的技术进口合同进行登记管理。

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办法第四条以外的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进行登记管理。中

央管理企业的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按属地原则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办理登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可授权下一级商务主管部门对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进行登记管理。

第六条 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在合同生效后60天内办理合同登记手续,支付方式为提成的合同除外。

二、技术进口需要技术合同备案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公布修订后的《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技术进出口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秘密许可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和含有技术进出口的其他合同。这些技术进出口类合同都需要去当地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一、技术转让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1、特定性

根据《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的规定,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技术合同的标的是非常宽泛的,可以是工业、农业、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国防建设以及国民经济各部门所能应用的技术成果,不受行业、专业和自然科学学科的限制。但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必须是已经存在的技术成果,不包括尚待研究开发的技术成果。如果当事人以尚待研究开发的技术成果为标的,则应订立技术开发合同,而非技术转让合同。

2、完整性

根据《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的规定,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必须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在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也会就咨询服务项目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但这与有着特定的完整的技术内容的技术方案是有着本质上的区别,这也是技术转让合同与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合同的重要区别。

3、权属性

技术转让合同的履行在形式上虽表现为以图纸、资料、磁盘、磁带为物质载体的技术文件或技术方案在当事人之间转移,但本质上是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技术秘密权、专利实施许可权的权属在当事人之间转移。

4、法定性

由于技术转让合同涉及专利、技术秘密等问题,所以除受《民法典》制约外,还要受《专利法》等知识产权法律的制约。

二、技术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要注意专利与技术秘密的有效性。专利的有效性主要体现转让的专利或者许可实施的专利应当在有效期限内;超过有限期限的,不受法律保护。技术秘密的有效性主要体现保密性上,即不为社会公众所知,是所有人的独家所有。如果是已为公众所知的技术,就谈不上是技术秘密,当然也就不存在转让问题。

2、技术的有关情况应当约定清楚。

技术是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技术的有关情况应当在合同中详细规定,便于履行。技术的有关情况包括:技术项目的名称,技术的主要指标、作用或者用途,关键技术,生产工序流程,注意事项等。这些数据表明了技术的内在的特征,是有效的,同时也是当事人计算使用费或者转让费的依据。

3、转让或者许可的范围。

转让技术或者许可他人实施技术,都应当明确范围。合同中可供选择的条款包括:专利转让的,涉及专利权人的变更,因而其范围及于全国;专利许可的,则要明确在什么区域内可以使用该专利,超过的就是违约;技术秘密转让的,让与人要承担保密责任,其使用范围可以及于全国,也可以只是某个地区。

4、转让费用的约定。

转让费用包括转让费和使用费。在专利转让情况下,受让人应当支付转让费。转让费根据技术能够产生的实际价值计算,通常规定一个比例,便于操作。在实施许可的情况下,则根据使用的范围和生产能力以及是否是独家等因素考虑转让费或者使用费的数额。受让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未经让与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或者使用该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什么技术进口合同需要备案

一、技术进口合同备案

技术进口其实就是涉及到国外企业的,因此,双方在签订合同以后,肯定合同还是需要在我国的相关部门要进行备案的。为规范自由进出口技术的管理,建立技术进出口信息管理制度,促进我国技术进出口的发展,为了规范技术进口合同的备案,国家制定的有详细的技术进口备案管理法则,要求外商和我国有关部门都必须遵守的。

二、什么技术进口合同需要备案?

技术进口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秘密许可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和含有技术进口的其他合同。

三、技术进口合同办理流程及手续?

商务部负责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和政府投资项目中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审批的项目项下的技术进口合同进行登记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办法第四条以外的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进行登记管理。中央管理企业的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按属地原则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可授权下一级商务主管部门对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进行登记管理。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在合同生效后60天内办理合同登记手续,支付方式为提成的合同除外。支付方式为提成的合同,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在首次提成基准金额形成后60天内,履行合同登记手续,并在以后每次提成基准金额形成后,办理合同变更手续。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在办理登记和变更手续时,应提供提成基准金额的相关证明文件。

四、技术贸易合同备案流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关于技术贸易合同备案程序的介绍如下:1、合同双方应当先签订技术贸易合同;2、带营业执照等材料到当地技术市场注册登记;3、带技术合同等材料到技术市场登记备案;4、到当地税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四十五条技术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的名称,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履行的计划、地点和方式,技术信息和资料的保密,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配办法,验收标准和方法,名词和术语的解释等条款。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技术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五、中国引进技术合同需要办理备案登记吗

在我国引进技术合同需要办理备案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对属于自由进口的技术,实行合同登记管理。

进口属于自由进口的技术,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不以登记为合同生效的条件。

第十八条进口属于自由进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技术进口合同登记申请书;

(二)技术进口合同副本;

(三)签约双方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

第十九条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技术进口合同进行登记,颁发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

第二十条申请人凭技术进口许可证或者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办理外汇、银行、税务、海关等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经许可或者登记的技术进口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办理许可或者登记手续。

经许可或者登记的技术进口合同终止的,应当及时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备案。

一、技术进口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七条国家鼓励先进、适用的技术进口。

第八条有对外贸易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技术,禁止或者限制进口。

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禁止或者限制进口的技术目录。

第九条属于禁止进口的技术,不得进口。

第十条属于限制进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未经许可,不得进口。

第十一条进口属于限制进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提出技术进口申请并附有关文件。

技术进口项目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第十二条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收到技术进口申请后,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第十三条技术进口申请经批准的,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发给技术进口许可意向书。

进口经营者取得技术进口许可意向书后,可以对外签订技术进口合同。

第十四条进口经营者签订技术进口合同后,应当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提交技术进口合同副本及有关文件,申请技术进口许可证。

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对技术进口合同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自收到前款规定的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技术进口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

第十五条申请人依照本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提出技术进口申请时,可以一并提交已经签订的技术进口合同副本。

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对申请及其技术进口合同的真实性一并进行审查,并自收到前款规定的文件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对技术进口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

第十六条技术进口经许可的,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颁发技术进口许可证。技术进口合同自技术进口许可证颁发之日起生效。

六、技术进口合同备案

技术进口其实就是涉及到国外企业的,因此,双方在签订合同以后,肯定合同还是需要在我国的相关部门要进行备案的。为规范自由进出口技术的管理,建立技术进出口信息管理制度,促进我国技术进出口的发展,为了规范技术进口合同的备案,国家制定的有详细的技术进口备案管理法则,要求外商和我国有关部门都必须遵守的。

一、订立技术合同的基本原则

技术合同作为一项法律行为和一项科学技术工作,订立技术合同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共次序的原则。

(2)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3)有利于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的原则。有利于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的原则上我国法律确定技术合同规范、设计技术合同机构时的指导思想,也是技术合同的特有原则。

二、我国对外贸易法适用的范围有哪些

对外贸易法适用的范围有:

1、实行全国统一外贸制度的原则统一外贸制度是指由中央统一制定,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的制度。外贸政策和措施只能由中央政府制定,不能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统一的对外贸易体系包括:原则和政策的统一;法律法规的统一;各种外贸管理措施和制度的统一;

2、维护公平自由的外贸秩序然而,自由并不是绝对的、无条件的。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应该建立在遵守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建立在平等、有序和公平竞争的基础上。任何在中国从事对外贸易的经营者都应遵守国规定;

3、货物和技术的自由进出口。除国家明确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口的措施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或者维持任何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口的措施。

三、专利许可合同的构造是怎样的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工作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为了切实保护专利权,规范交易行为,促进专利实施而对专利实施许可进行管理的一种行政手段。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第十八号局长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生效日起3个月内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地方知识产权局办理备案。对备案审查合格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地方知识产权局将给予备案合格通知书及备案号、备案日期,并将通知书送交当事人。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专利技术的内容和专利的实施方式;

2、实施许可合同的种类;

3、实施许可合同的有效期限和地域范围;

4、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条款;

5、专利权瑕疵担保和保证条款;

6、专利许可使用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7、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额的计算方法。

除了上述内容外,还可以就当事人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进行约定。例如:不可抗力条款;专利技术改进成果的归属;争议的解决办法;关键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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