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停工留薪期满仍需要治疗怎么办,工伤期结束和停工留薪期的区别

劳动纠纷 编辑:平志世

一、工伤停工留薪期满仍需要治疗怎么办

工伤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情况,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其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若职工确实还需继续治疗,可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延长的期限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具体伤情、治疗需求等综合判定。

其二,费用承担方面。确认延长停工留薪期后,在此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等,仍按照原标准由所在单位支付。同时,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其三,若无法确认延长停工留薪期,职工自行继续治疗的,若后续经鉴定该治疗与工伤有直接关联,相关合理费用可要求工伤保险基金或单位按规定承担;若无法证明关联性,相关费用则需职工自行承担。

总之,职工应及时申请确认,按规定程序处理,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工伤期结束和停工留薪期的区别

工伤期结束与停工留薪期存在明显区别。

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此期间,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期结束则是一个更为宽泛的概念,它涵盖了从工伤认定开始,历经治疗、康复,到最终医疗终结、劳动能力鉴定等一系列环节全部完成的整个阶段。工伤期结束意味着工伤处理的相关流程基本结束,职工可能面临恢复工作、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的待遇确定等后续事宜。

二者在时间范围、法律意义及对应待遇上有别。停工留薪期重点在于保障职工工伤治疗期间基本生活和工资待遇,是工伤处理中的一个特定时间段;工伤期结束则标志着工伤处理流程的整体完结,涉及更全面的权益处理与责任认定。

三、浙江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新规定

浙江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浙江省人民政府规定,通常会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及政策调整。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支付。标准同样按浙江省相关规定执行。

4.其他赔偿:工伤治疗期间,职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此外,还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等,按照实际发生及相关规定支付。

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十级伤残后,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按照法定程序申请赔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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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浙江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新规定,浙江省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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