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债务中超出借条约定和法律规定给付利息将有风险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顾依语

武汉债务中超出借条约定和法律规定给付利息将有风险

一则武汉债务案例,原告谭某诉被告何某、徐某、房某武汉债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主动到法院要求法庭主持双方进行庭前调解。该武汉债务案例调解过程中徐某、房某称与谭某和何某均系好朋友关系,借钱时何某请徐某、房某提供担保,二人碍于双方的交情和面子,就在担保人的地方签了字,签字时二人均认为何某不会借钱不还,只要何某有财产,他们就不用承担还款责任。

该武汉债务案例如今,何某因为债务缠身不知去向,经过法官告知连带责任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内承担的责任是连带保证责任,通俗来说就是债权人既可以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也可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履行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追偿;对于判决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生效判文书,给付义务人在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该武汉债务案例被告徐某、房某又听闻现在法院执行力度大,被列为失信黑名单人员后会因失信导致诸多不便,在清楚借款人何某无偿还能力且已经不知去向的情况下主动要求到法院进行调解,并经过法官对法律规定进行释明后主动要求履行本案债务。该武汉债务案例在徐某、房某准备履行债务时二人又认为虽然借条没有约定利息,但是因为借款时间太长,二人与谭某又是朋友,欲向谭某支付利息。

该武汉债务案例法官告知二人超出借条约定和法律规定给付利息的风险,并向二人解释法律规定的可以追偿的权利范围为主债务合同约定的范围,多余给付的利息存在自愿给付的风险。谭某了解后表示不要二人再额外支付不能向何某追偿的利息,徐某、房某当场向谭某履行了债务。最终,该武汉债务案例债权人因保证人履行了债务向法院申请撤诉,各方当事人并对在调解过程中学习到的法律知识特别满意,并表示以后会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两位担保人会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向何某追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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