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军嫂的探亲假具体规定文件2025,军嫂的探亲假具体规定文件
法律分析:军嫂的探亲假具体规定文件是《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第三条 职工探亲假期:(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二、军嫂的探亲假具体规定
法律分析:军嫂探亲假的明确规定是30天。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第二条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 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三条 职工探亲假期:(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三、军嫂探亲假规定
法律分析:士官未随军的配偶每年可以来队探亲一次,留住时间一般不超过45天,其路费报销标准按照军官配偶来队探亲的有关规定执行,军官同上。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休假探亲规定》
第十五条 未婚军官(离异、丧偶军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探望父母一次,假期30天。已婚军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含配偶为独生子女且与岳父母、公婆不在一地生活)的,每两年探望父母,假期20天。军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探望配偶一次,假期40天。军官与父母、配偶均不在一地生活,在一年内同是符合探望父母及配偶条件的,假期45天。
军队院校毕业或者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的军官,符合探亲条件的,从第二年起安排探亲。
第十六条 未婚军官符合第十条规定条件之一的,每年探望父母的假期40天。
第十七条 在西藏地区以及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地区工作的军官,探亲假期按照第十一条规定的休假假期执行。
第十八条 军官当年内符合探亲条件,探亲假期短于休假假期的,按照休假假期执行。
第十九条 军官探亲假期不含路途往返时间。
四、军嫂请假优待政策
1、对于军嫂来讲,按照我国的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最早的话是可以享受带薪休假30天的。在职工探亲期间的话,如果是探望配偶,每年的话会给予到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是30天,如果是未婚的探望父母的话,那么原则上是给到一年一次的假期,假期是20天。如果是因为工作需要,但是工作单位当年不能给到假期的话,那么可以两年给假期一次,假期是45天。2、对于已婚的职工来讲,探望父母的话,是每4年给假期一次,假期天数为20天。这里指的探亲假期的话,是指职工与配偶或者是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还会根据实际的情况给予一定的路程假。这些假期的话都是包括了公休假日或者是法定节假日在其中的。军嫂的优待政策:1、人事部门要在编制范围和人员计划内优先做好相应安置工作;2、随军前属企业职工或无工作身份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就业推荐和指导;3、对驻达部队现役军人符合随军条件,办理随军手续且未就业家属,经本人申请,驻军团以上政治机关审查,每人每月计发生活补助费200元,由财政纳入预算;4、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法律依据:《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随军家属,是指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配偶。第三条,随军家属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奉献,其就业安置享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等,都有接收安置随军家属的义务。第四条 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应当贯彻国家就业安置政策,坚持社会就业为主、内部安置为辅,鼓励扶持自主择业创业,不断提高随军家属就业安置质量和水平。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重要责任,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具体办法,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第七条,随军前是在编在岗公务员的随军家属,按照属地管理、专业对口、就地就近原则,在编制职数范围内由接收单位结合本单位和本人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置。接收单位明确人员后,应当在6个月内办理接收手续。第八条,随军前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随军家属,按照属地管理、专业对口、就地就近原则,由驻地人民政府督导各事业单位在编制内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进行定向招聘。接收单位明确人员后,应当在6个月内办理接收手续。随军家属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随军家属,是指经军队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配偶。第三条:随军家属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奉献,其就业安置享受国 家和社会的优待。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等,都有接收安置随军家属的义务。
五、现役军人家属探亲假
法律分析:配偶是军官的休探亲假的规定:
1、军官本身已休过探亲假,有特殊情况需要探亲,可给一次探亲假,车船费自理。
2、军官本人当年不能休探亲假,可给一次探亲假,车船费报销。
3、工人、职员已享受探亲假,军官又休探亲假,工人、职员已报销的车船费原则上退回。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第三条 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第四条 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第五条 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第六条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六、军嫂探亲假国家规定
法律分析:目前国家并没有明确的关于军嫂探亲假的相关规定,也没有单独出一个相关政策。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第三条 职工探亲假期:(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本站点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军嫂探亲假国家规定细则
●军嫂的探亲假是多久
●2020年军嫂探亲假政策
●军嫂探亲假多少天2021年新规定
●军嫂探亲休假规定
●军嫂探亲假是带薪休假吗
●军嫂的探亲假是不是每家单位必须给休息
●军嫂探亲假扣奖金吗
●关于军嫂探亲假的规定
●军嫂探亲假国家规定2019文件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军嫂的探亲假是多久,军嫂探亲假是带薪休假吗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