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仲裁时效到底应如何计算?2025,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仲裁时效到底应如何计算
在纷繁复杂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一个常见而重要的议题便是关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仲裁时效的计算问题。今天,作者将为大家揭开这一迷雾,让这一问题变得清晰明了。
劳动仲裁时效都是1年,根据起算点不一样,分为特别的仲裁时效和普通的仲裁时效。特别仲裁时效一般适用于劳动报酬争议领域,比如工资。只要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仲裁时效就不起算,理论上劳动者完全可以主张3年、5年前的工资报酬。但是如果劳动关系解除、终止,劳动者就应当从劳动关系、解除终止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
二倍工资差额适用1年普通的诉讼时效。具体时效问题有2种观点:
观点一:从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起往前推一年,按月计算,对超过一年的二倍工资差额不予支持。即劳动者申请仲裁之日,往前推算一年,在此期间内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要求二倍工资差额的主张时效都没有问题。
观点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应当作为一个整体来衡量是否超过时效。因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持续的侵权状态。举例而言: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时间是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9个月。主张主张二倍工资差额时间是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则诉讼时效的起点是2024年3月1日,终点是2024年10月31日,既然作为一个整体计算时效,只要劳动者在2024年10月31日在仲裁时效终点前主张权利,则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诉讼时效都没有超过,则8个月的二倍工资都应该支持。
最后补充一点,如果超过一年都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超过一年后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是不会被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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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仲裁时效是多久
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根据我国规定,用人单位自就业之日起一个月以上或者一年以下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的两倍。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开放式劳动合同,应当自订立开放式劳动合同之日起支付劳动者月工资的两倍。
依法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职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限为一年。法律规定仲裁时效期限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一)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上述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二款)
(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用人单位自受雇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的两倍。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的两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三、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如何计算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的时效起算点,在实务中有一定的争议。有人说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有人说从未签合同满一年时起算。两种说法,在实务中都有采纳。2018年11月8日江苏省高院、省劳动仲裁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对双倍工资的时效起算点作出了明确规定。第一条规定: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主张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争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对二倍工资中属于用人单位法定赔偿金的部分,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适用《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即从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结束之次日开始计算一年;如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已经满一年,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从一年届满之次日计算一年。按此规定,在2018年11月8日之前实务中按第一种说法,即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之后按第二种说法,即从未签合同满一年时起算。两种说法,涉及到双倍工资性质的认识。
法律依据:
《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四、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诉讼时效
法律分析: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诉讼时效为1年,劳动者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对于拖欠劳动报酬的,适用特殊时效,即该1年起算点是从劳动者离职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4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劳动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五、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时效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未在劳动者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双倍工资,超过一年的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起算点,在实务中争议非常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的仲裁时效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的仲裁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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