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留置和质押的区别留置
留置和质押主要有以下区别:
(一)占有财产的依据不同
1. 留置是基于法律规定,例如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主合同而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留置该动产。
2. 质押则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质押合同约定,出质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给质权人占有,以担保债务的履行。
(二)财产的范围有所差异
1. 留置的财产仅为动产,并且是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的动产。
2. 质押的财产包括动产和权利。动产如车辆等,权利如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等可以质押的权利。
(三)设立的方式不同
1. 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自动设立,不需要当事人另行签订留置合同。
2. 质押权是意定担保物权,需要出质人和质权人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才设立,同时对于某些特殊的财产质押,如股权质押等,还需要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
二、质押留置区别
质押和留置存在以下区别:
1. 概念方面。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2. 成立条件不同。质押需要通过当事人签订质押合同并移交质物或权利凭证而成立;留置则是基于特定的合同关系,如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自动成立留置权。
3. 占有动产的原因不同。质押中债权人占有动产是基于质押合同的约定;而留置中债权人占有动产是基于事先存在的合同关系而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4. 权利实现方式不同。质押权实现主要通过与出质人协商将质物折价、拍卖或变卖;留置权人则可直接对留置物进行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以实现债权。
三、留置和质押区别
留置和质押主要有以下区别:
1. 占有方式不同。留置是基于法定关系而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例如保管合同、运输合同等,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依法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而质押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或第三人通过合同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2. 成立条件不同。留置权的成立必须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例如因保管合同产生的保管费未支付,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质押的成立则主要依据双方的书面质押合同,不要求必须基于同一法律关系。
3. 处置方式不同。留置后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留置财产并优先受偿。质押中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留置和质押有什么区别
●留置和质押的区别举个例子
●留置权和质押的区别
●留置与质押
●留置和质押是什么意思
●留置 质押 区别
●留置 质押
●留置和质押的区别举个例子
●留置质押抵押区别
●留置和抵押质押的区别
●质押 留置 区别
●质押留置权的区别
●质押和留置的相同点
●质押和留置哪个优先
●质押留置举个例子
●质押 留置的区别与联系
●质押与留置的区别
●质押与留置有什么区别
●质押与留置
●质押跟留置的区别
来源:头条-留置和质押区别,留置与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