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基本知识2025,工伤认定的相关知识

劳动纠纷 编辑:董彤一

一、工伤鉴定基本知识2025,工伤鉴定基本知识

工伤鉴定是在工伤认定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劳动鉴定是对劳动者因工伤或病导致劳动能力损害的鉴别评定,而致残等级鉴定是对工伤职工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评定,共有十个级别。工伤鉴定是支付工伤待遇的基础,为职业伤害补偿和职工权益维护提供科学依据。

二、工伤认定的相关知识

1、工伤的含义。

通用的工伤定义是由于工作直接或者间接引起的事故。《中国职业安全卫生百科全书》对工伤的定义比较详细,工伤是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岗位上。从事与生产劳动有关系的工作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急性中毒事故。但是职工即使不是在生产劳动岗位上,而是由于企业设施不安全或劳动条件作业环境不良引起的人生伤害事故,也属工伤。”但是,法律意义上的“工伤”需待劳动部门认定,职工只有在劳动部门认定工伤之后才可以依据法律法规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2、工伤认定的适用范围。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5条、第16条明确规定了工伤认定的适用范围。

(1)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五)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视同工伤的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3)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三、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对于职工发生工伤需要工伤鉴定的情形,其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第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四、工伤鉴定的基本内容

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也称劳动鉴定,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只负责因工伤或因病而导致的劳动能力鉴定问题。

一、工伤评残跟一般评残不一样么

工伤评残跟一般评残不一样。1、包含范围不同。工伤鉴定包含了广义和狭义,广义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评残包含的范围致残等级鉴定,两者可以说是包含于被包含的关系。2、对象不同。工伤鉴定的对象是劳动者或者职工。评残的对象包含了劳动者或职工以及其他伤残人士。

3、前置条件不同。工伤鉴定的前置条件是职工在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而进行的。评残的前置条件是残疾人是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的残疾人方可进行评定。

二、工伤鉴定一般多久可以出结果

工伤鉴定一般60日内出结果。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的,可以延长30日。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五、工伤鉴定需要哪些资料

法律分析: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工伤事故的基本情况;第二种是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第三种是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六、工伤鉴定的流程有哪些

法律分析: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本站点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工伤鉴定基本知识有哪些

工伤鉴定基本知识内容

关于工伤鉴定,你需要知道的一些常识

工伤鉴定知识图谱

工伤鉴定的内容

工伤鉴定鉴定哪些内容

工伤鉴定的条件和种类

工伤鉴定有什么标准

工伤鉴定范围以及项目

工伤鉴定有几种方法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工伤鉴定基本知识内容,工伤鉴定鉴定哪些内容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