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个人认定在官司期间能延期吗,工伤个人付费怎么报

劳动纠纷 编辑:史乐

一、工伤个人认定在官司期间能延期吗

工伤个人认定在官司期间是否能延期,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方面,存在可以延期的情形。如果有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伤认定申请,可作为合理理由申请延期。此外,若因司法程序等正当原因,如相关证据需通过正在进行的官司获取,导致无法按时提交申请材料,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核实情况属实,一般会准予延期。

另一方面,若不存在合理正当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常不会批准延期。例如,因个人疏忽、未及时准备材料等自身原因而申请延期,可能不被认可。

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若认为有必要申请延期,应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延期的原因及预计完成申请的时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判断,作出是否准予延期的决定。

二、工伤个人付费怎么报

工伤个人付费报销流程如下:

首先,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一年内提出。认定时需提交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其次,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最后,报销费用。准备好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医疗费用发票、病历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会按照规定将报销费用支付给工伤职工。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导致职工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可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费用。若双方就费用承担发生争议,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解决。

三、工伤工地老板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工地老板作为实际雇主,赔偿标准如下:

-医疗费用:需承担职工治疗工伤所花费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全部费用。若职工需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还要负担其交通、食宿费用。

-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工地老板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情况特殊的可延长。

-伤残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有伤残等级的,根据不同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老板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按当地规定执行。

-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经评定生活不能自理,需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等级,分别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支付生活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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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工伤工地老板赔偿标准,工地工伤老板不管?应该找哪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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