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工伤案件直线攀升,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由于工伤内涵的界定不清、工伤保险待遇的性质不明、民事侵权赔偿与工伤待遇之间的关系存在较大分歧,“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机动车”等概念的内涵也不十分清晰。这决定了工伤行政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必然成为行政审判所面临的一个热点和难点问题。
【分享发生工伤成功获赔的案例】
王某系南京某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职工。2007年9月25日上午7时45分,王某到单位上班,在快进公司大门口时被本单位的一辆货车撞伤,造成右腿胫腓骨骨折,住院治疗18天,经鉴定伤残等级为十级,后被认定为工伤。
其所在单位为潘某办理了工伤保险理赔。同年11月7日,王某将其所在单位南京某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和南京某财产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计73894元。
案例分析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通过这个案例,王某在上班途中被本单位车辆撞伤属于工伤,但是,该起事故的性质仍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单位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就由保险公司依法在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予以赔偿。
以下劳动纠纷均可保存相关资料,维护合法权益:
1、被无故解雇;
2、未购买社保;
3、未签订劳动合同;
4、工伤赔偿纠纷;
5、单位拖欠工资;
发现上述问题,都可以有法律途径帮助您争取相关权益。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在企业发生工伤单位不给申报有什么责任
●发生工伤公司不给上报怎么办
●工伤但是公司不愿意报工伤怎么办
●工伤后公司不报工伤认定怎么办?
●发生工伤了,用人单位不报工伤怎么办
●申报工伤公司不配合怎么办
●如果单位不报工伤反而说是事故找
●发生工伤公司不给上报有处罚吗
●发生工伤公司不给上报怎么办
●发生工伤单位不给申报要承担什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