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医疗损害与医疗事故的区别,建筑工地骨折怎么补偿

劳动纠纷 编辑:汤诗

一、简述医疗损害与医疗事故的区别

医疗损害与医疗事故存在多方面区别。

1.概念范畴:医疗损害是指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后果;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认定标准:医疗损害的认定更注重因果关系及医疗机构的过错,不一定达到事故的严重程度;医疗事故则有明确的事故认定标准和分级制度,需符合一定的违法违规情形且造成人身损害。

3.法律适用:医疗损害适用《民法典》等民事法律,患者可主张民事赔偿;医疗事故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行政法规,除民事赔偿外,还可能涉及行政责任。

4.赔偿范围:医疗损害赔偿范围较广,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等;医疗事故赔偿范围相对较窄,主要是直接医疗费用等。

二、建筑工地骨折怎么补偿

在建筑工地骨折的补偿通常涉及多个方面。首先,应确定责任方,一般是雇主或相关责任单位。他们需承担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等实际发生的医疗开支。其次,对于因骨折导致的误工损失,雇主应支付伤者在治疗期间的工资减少部分,按照受伤前的平均工资计算。再者,若骨折对伤者造成了长期的身体功能障碍或残疾,还需进行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伤残赔偿金额,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此外,伤者在康复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康复费用等也应由责任方承担。总之,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伤者能得到合理的补偿。

三、建筑工地骨折怎么补偿的

建筑工地骨折的补偿通常包括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

1.医疗费用:包括因治疗骨折所产生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品费等合理费用,由用人单位或保险公司承担。需保留好相关医疗票据。

2.停工留薪期工资:劳动者因骨折需要停工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伤残津贴:如果骨折经鉴定构成伤残,根据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不同伤残等级对应的伤残津贴标准不同。

此外,还可能涉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的补偿金额需根据工伤认定结果、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以及当地的相关法规政策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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