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三年还能要求赔偿吗,工伤三级享受哪些待遇

劳动纠纷 编辑:祁轩

一、工伤三年还能要求赔偿吗

工伤认定的申请时效一般为一年,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计算。

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况,例如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未能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的,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不存在这些特殊情况,工伤三年后才要求赔偿,在工伤认定方面可能会面临困难。

然而,如果当时已经认定为工伤,只是关于赔偿事宜未处理或者未完全处理,那么仍然可以要求赔偿。因为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但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并且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综上,工伤三年能否要求赔偿需要分情况看待,要考虑是否完成工伤认定以及是否超过仲裁时效等因素。

二、工伤三级享受哪些待遇

工伤三级享受以下待遇: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三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2. 伤残津贴: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80%,且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 医疗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4. 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5. 劳动关系保留: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三、工伤三年还能做伤残鉴定吗

工伤三年是否能做伤残鉴定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如果是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认定为工伤之后,如果之前未进行伤残鉴定,是可以进行伤残鉴定的。但如果超过1年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能不再受理,不过如果存在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的除外。

(二)如果已经认定为工伤,由于各种合理原因(比如一直在进行治疗等)导致三年才进行伤残鉴定,是可以进行伤残鉴定的。伤残鉴定主要是对工伤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等级鉴定,以确定职工应享受的工伤待遇等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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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工伤三年还能做伤残鉴定吗,工伤三年了是否超过评残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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