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合同定金不能超过多少
采购合同定金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这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
从法律角度而言,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若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超过的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比如采购合同标的额为一百万元,那么定金最多只能约定二十万元。若约定三十万元定金,其中二十万元产生定金效力,另外十万元不具有定金性质。
在实际签订采购合同时,双方应遵守该规定。如果一方交付的定金超过法定比例,另一方接受且未提出异议,超出部分虽不具备定金效力,但可能因双方后续行为产生其他法律效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不过,这都应在法定定金限额范围内遵循相应规则。
二、合同规定定金返还合法吗
合同规定定金返还是否合法,需依据具体情形判断。
若合同约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定金规则,如定金数额未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等,且明确了定金返还的条件,该约定通常合法有效。比如,在买卖合同中约定,若卖方按时按质交付货物,买方应支付货款,同时支付一定定金;若卖方违约未能交付货物,则需双倍返还定金;若买方违约不购买,卖方可不返还定金。这种约定符合《民法典》中关于定金罚则的规定,是合法的。
然而,如果合同约定的定金返还条件存在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形,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该约定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例如,约定无论何种情况,定金都必须返还,这可能损害合同一方的合法权益,违背定金的担保性质,在这种情况下,该约定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总之,要综合合同整体约定及法律规定来判定合同中定金返还规定的合法性。
三、定金超出20%的部分可以退还吗
定金超出20%的部分通常可以退还。
根据法律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出这一比例的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若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交付定金一方主张退还超出20%的部分,一般会得到法律支持。比如,主合同标的额为100万元,那么合法的定金最多为20万元。若交付了30万元定金,其中10万元就属于超出部分。在符合法定或约定情形时,交付方有权要求收受方退还这10万元。
收受定金一方不能以定金性质为由拒绝退还超出部分。不过,具体退还情况需结合合同约定、实际履行状况等因素综合判断。若双方对超出部分另有约定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依约定处理。总之,超出20%的定金部分原则上可退还,但要依据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来确定最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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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定金超出20%的部分可以退还吗,定金超过20%违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