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工伤鉴定怎么赔偿,产科医疗事故如何鉴定伤残

劳动纠纷 编辑:魏然涵

一、做了工伤鉴定怎么赔偿

在进行了工伤鉴定程序并被确定为工伤的情况下,劳动者享有一系列的工伤待遇。首先,劳动者有权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请求报销医疗费用、康复疗养所需费用以及住院期间所产生的餐费补贴等相关费用。其次,劳动者也有权利向用人单位提出索赔要求,以获得治疗工伤过程中所产生的工资福利待遇等相关费用。具体包括以下各项:

1.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住院费以及其他医疗费用。

2.住院期间的餐费补贴:按照工伤职工住院天数,给予相应的餐费补贴。

3.交通费用及住宿费用:因工伤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康复治疗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购置费用: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内的薪酬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护理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8.一级至四级伤残人员的待遇标准: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9.五级和六级伤残人员的待遇标准: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0.七级至十级伤残人员的待遇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产科医疗事故如何鉴定伤残

医疗事故鉴定规定:1)医疗事故鉴定由市、县两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受理;2)市、县级市鉴定委员会有权处理本地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具体工作由同级卫生局医政科承担;3)如果对县级市鉴定结果存在异议,可向市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市鉴定委员会同时也负责市属医院的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相关工作由市卫生局医政处负责。

三、工伤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工伤赔偿是有一定标准的,需要根据确定的工伤鉴定等级来进行分等级分类计算:

1.一至四级退休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除了伤残津贴,用人单位还要缴纳医疗保险,伤残补助金按等级依次递减计算,一级伤残是本人27个月工资;二级伤残是本人25个月工资;三级伤残是本人23个月工资;四级伤残是本人21个月工资。

2.五至六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补助金为18个月、16个月本人工资。如果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七至十级伤残,伤残补助金由13个月本人工资依次递减,再加上解约时的医疗就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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