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福州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哪办理2025,福州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哪办理
一、福州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哪办理
福州市罗源县凤山镇东环新村1号楼7层
二、福州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福州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什么时间办
一、福州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什么时间办
除节假日外,周一至周日,早9-12时,午13时30分-17时30分(夏令14-17时30分)。
二、福州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哪办理
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民服务中心三层311-316。
三、福州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三、福州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材料
法律分析:(一)提交的材料: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2、个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按规定粘贴至申请表指定位置);3、离休证、退休证或退休审批文件复印件。(二)提供审核的材料原件:1、个人身份证及公积金联名卡;2、离休证、退休证或退休审批文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四、退休人员公积金怎么提取公积金
法律分析:退休人员只要退休以后随时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资料有:《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原件、若职工提前退休的(即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还需提供以下任一种退休材料:退休证、养老金核定表或领取养老金的存折。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五、退休提取公积金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退休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持下列文件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1)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无退休证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提供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六、福州公积金离退休提取办理材料
律师分析:
(一)提交的材料: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2、个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按规定粘贴至申请表指定位置);3、离休证、退休证或退休审批文件复印件。(二)提供审核的材料原件:1、个人身份证及公积金联名卡;2、离休证、退休证或退休审批文件。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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