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房管局官网网上查询,宁波房管局官网查询房产信息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姜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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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您问下哈

网友提问

麻烦问下哈,浙江不动产怎么查询?能在浙里办查询不动产证明开无房证明吗?

精选回答

有问必答,房管助手为您解答。近日,浙江杭州、宁波、温州等地网友在房管助手公众号《个人不动产查询无房证明全国联网了吗》文章留言,咨询浙里办查询不动产证明问题,想了解浙江不动产登记信息怎么查询,不知道能不能在网上办理无房证明查询打印业务,房管助手对此进行了回复。

收到留言后,房管助手表示,可以通过浙里办小程序进行杭州不动产登记查询、台州不动产登记查询、宁波不动产权证查询、温州不动产权属查询等浙江各县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实现房产证明、无房证明网上办理。

浙江省浙里办查询不动产证明流程如下:

1、微信搜索“浙江不动产登记查询”,参考房管助手图示步骤,点击“浙里办小程序”服务菜单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进入浙江省不动产查询中心;

2、点击“进入办事”,根据提示完成人脸识别,进入浙里办不动产权属查询频道。选择查询地区、查档用途、不动产是否查询查封抵押,点击“查询”,申请浙江有房、无房证明网上办理;

3、获取盖有当地不动产登记查档专用章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点击“下载文件”,可将PDF电子证明保存至手机,根据需要自行打印。

以浙江省宁波市为例:

个人名下在宁波市有房产的,若查询结果显示权利人姓名、证件号、坐落、面积、是否查封、是否抵押等信息,可作为宁波房产证明使用。

个人名下在宁波市无房产的,若查询结果显示“系统中没有查询到相关记录”,可作为宁波无房证明使用。

温馨提示:本文所示浙里办不动产权属查询步骤仅作参考,具体以线上页面为准。浙里办房产证查询、无房证明查询系统可能存在升级、改版等情况,房管助手会及时跟进并通过公众号更新发布。

如需了解浙江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不动产登记查询、农村不动产查询、房产抵押状态查询、无房证明网上办理、电子房产证查询平台及线下办事地点,可以通过房管助手网页版查询,或电话咨询浙江各市县自然资源部门、不动产登记窗口。

找不到浙江不动产登记查询官网入口或不熟悉查询步骤,可以在房管助手公众号文章底部写留言、提问题。

△房管助手浙江不动产查询有问必答入口

浙里办不动产登记查询平台功能还包括自然人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受权利人委托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不动产权属证明网上查询、不动产权证查验和宅基地查询、农村土地确权查询等。

除此之外,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官网、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不动产智治浙里登、浙里办APP、各区县不动产登记大厅的“自助查询机”也都支持办理不动产查询业务。

关注上述问题的网友还关注了“嘉兴市不动产登记查询、湖州不动产查询系统、绍兴不动产登记查询、金华不动产登记查询、衢州不动产登记查询、丽水不动产登记查询、舟山不动产登记查询、浙江房管局查询系统、浙江房管局查询房产信息”,相关解答可以通过浙江不动产查询网了解;可以通过本页面底部的“相关链接”模块了解;可以通过房管助手在线咨询。

宁波房管局官网网址

冯瑄、廖鑫

新建住宅建筑层高不低于3米;最高入户层为四层及四层以上,或最高入户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9米的住宅建筑,每个住宅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电梯;每套住宅应至少有一个卧室或起居室能满足日照标准……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该规范以住宅项目整体为对象,以安全、舒适、绿色、智慧为目标,在规模、布局、功能、性能和关键技术措施等方面,对住宅项目的建设、使用和维护作出规定。“规范”于5月1日起实施。

安全、舒适、绿色、智慧是住建部提出的“好房子”标准。

对照国标,宁波的“好房子”如何建?连日来,记者走访了相关政府部门、建筑、房屋设计专家和房产专家、房产企业。

宁波细则,预计八月份全面落地

从2024年至今,一系列和“好房子”“标准”有关的政策密集发布——

2024年10月18日,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发布了《好住房技术导则》《好小区技术导则》《好社区技术导则》和《好城区技术导则》;2025年3月3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

“国家标准的相继发布不仅是技术文件的更新,更体现了深层转型。”在宁波市房屋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住宅研究中心主任叶浩翔看来,“深层转型”主要体现在价值观、治理模式和发展动力的升级上。

具体来说,包括住房从“经济属性”回归“居住属性”,从“事后纠偏”转向“全程管控”,以居住品质提升带动消费升级,形成“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的正向循环。

“随着标准落地与动态优化,‘好房子’将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居住文明的标志,既关乎个体幸福,更是国家高质量发展的缩影。”叶浩翔说。

宁波市住建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对照新国标,当前正在加快进行《宁波市住宅设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宁波细则”)的制订,预计6月底公布,但是不影响国家标准的执行。

结合宁波实际情况,修改后的宁波细则在某些方面比国家标准要求更高,“考虑公布后的准备时间,预计八月份,宁波细则可以全面落地”。

这名负责人介绍,国家标准更侧重原则,宁波正在执行的细则有些方面已经走在前列。

比如智能化方面,国标有六条标准。而宁波正在加紧制订全市数字家庭建设导则,将“更进一步”。

再如绿色化方面,宁波“早已走在前面”,按照宁波有关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本地新建建筑百分之百是绿色建筑,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超过75%。

“因地制宜,适度提高”

对照国家标准,宁波细则会在哪些方面有所调整?

叶浩翔表示,宁波细则从改善类、提升类、改造类三个维度提出了宁波住宅设计的一揽子要求,为好设计奠定基础,在此基础上,结合好建造、好材料、好服务,可为市场提供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好房子。

比如对住宅底商设置产生油烟的餐饮店提出了控制要求;电梯机房应设置空调,避免电梯因夏天过热而出现死机情况;“一老一少”生活场景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与托育机构的配置;满足居民对各类生活场景需求的架空层的设置;每户住宅户门与公共空间的连通方式、设备平台的设置细化要求等。

再如,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住房隔音、卫生间异味、渗漏和开裂等问题及合规但不合理现象等,也会提出相应要求。

在宁波市房屋建筑设计研究院副总建筑师郭晓晖看来,国家标准已经对“好房子”提出了部分要求,但因为项目规范是最基本的要求,“好房子”还有不少提升的空间。

近几年,很多地市推出了地方文件来进一步明确“好房子”的建设标准。

前不久宁波出台了《关于开展高品质住区建设试点的工作方案(试行)》,对列入试点的高品质住区项目提出了多方面的设计要求——

住宅层高标准从2.8米提至3.1米,空中绿化平台设有不小于4平方米的无人机投放点,全屋智能家居强制配置,给排水管材寿命须与建筑同寿命……

12项设计技术要求,全面升级居住品质。

“宁波高品质住区的设计与国家‘好房子’标准衔接,但是要求更高。”郭晓晖说,作为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宁波在住宅设计标准上,可因地制宜,适度提高。

对于不少房地产企业来说,国家“好房子”标准的出台,也意味着新一轮洗牌的到来。

“某种程度上,新的标准也是一个新的产业导向,将倒逼房地产企业加快产品转型升级——满足高品质、高层次的市场升级需求。”宁波资深房产职业经理人邬晓峰表示。

江山万里置业副总经理陈思文告诉记者,“在从建筑施工到装修生产全链闭环的基础上,我们还将在生活全链上继续做深文章,让房子更有温度,更宜居。”

“好房子”的更多可能

2025年宁波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深化“好房子”建设全国试点,推进高品质住区建设,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按照计划,宁波将推动高品质住区建设试点扩面,新推出“好房子”20万平方米以上,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2025年春节后宁波启动了北仑区、鄞州区及高新区三个地块的高品质住区试点建设。

事实上,除了商品住房,宁波“保障房也要做‘好房子’”。

关于这一点,宁波瞄准“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多层次住房保障,打造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重要标志性成果。

具体做法上,“软硬兼施”。

硬件上,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新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3万套(间),加速4532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和配售运营,切实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租住问题。

软件上,提升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鼓励支持专业化规模化机构参与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推进住房保障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保障性住房运营和监管能力。

比如,2025年年初,和美保寓兴宁桥西项目投用,新增307套保障性租赁住房。“从家里走到地铁站,快的话只要3分钟。”意向租户刘先生说,大大缩短了通勤时间。

再如,有巢国际公寓社区江南路店公共区域,不同空间之间功能明确。该店管家小章说,除了休闲娱乐,该社区还配套了管家服务、住前保洁、代收快递等服务。小章自己也租住在江南路店,“有问题就找我们管家,随时在线”。

“国家标准”“宁波细则”只是开端。

这个春天,“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争做“四好生”的宁波,正努力打造“更活力、更幸福”城市。

宁波房管局官网电话

今天(3月10日)起,购买市六区住房的契税优惠类家庭住房套数查询区域范围,正式由市六区调整为购房所在区行政区域(本次调整详情可点击查看早前报道)。

下午2点多,记者来到宁波市政务服务中心的不动产登记综合办理区,看到咨询台上已经立起了我们早前报道的打印版,基本每个窗口前都有正在办理业务的市民。咨询台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前排号等待的市民有12个,平时该时段来办理业务一般是不需要等待的,虽然今天的人流数据还没出来,但“能明显感觉到人比平时多”,已经碰到好几个咨询本次调整的市民。

3月10日下午宁波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综合办理区的场景(记者 徐露清 摄)

比如有一位市民,原来有一套鄞州区的房子,现在又有一套海曙区的新房要缴税办证。因为新房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上,按本次调整前规则,要按家庭第二套房缴2%的契税,所以他一直打算先把鄞州的老房子卖掉、过完户,再办海曙新房子的产权证,可老房子又偏偏卖得不太顺利。这次契税优惠类家庭住房套数查询区域范围一调整,瞬间解了他的僵局,鄞州老房子不过户掉,海曙新房子也能按家庭首套房的1.5%标准缴纳契税,于是他今天赶紧就来办了!

在宁波晚报旗下专业地产号“宁波楼市报道”的粉丝群里也有一位市民,原来在镇海、鄞州各有一套房,前年在鄞州买的一套136平方米期房2个月前刚刚交付,一直也没缴税办证。随着这次契税优惠类家庭住房套数查询区域范围调整,他的家庭“第三套房”突然变成了“第二套房”,原本要按3%缴纳的契税现在只需按1%缴纳。这位市民笑言,省下的2%契税买完满屋家电,还够买餐桌、沙发!

本次调整通知自3月8日由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印发以来,最先对此作报道的“宁波楼市报道”公众号后台反响热烈,也收到不少关于本次调整的问题咨询。今天,我们梳理出其中大家询问最多的14个问题,奉上宁波市住建局和宁波市税务局的权威解答。

问题1:原来有一套北仑区的住房,现在新买了一套鄞州区的住房,刚刚按原先第二套房的税率交完契税不到一个星期,还能按调整后的新缴纳标准退税吗?

答:不能。对于在3月10日本次调整正式执行前已经完成契税缴纳的购房者,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十二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第五条以外的情形,无法退税。

问题2:在江北区和镇海区各有一套老房子,前年新买了一套海曙区的新房,去年8月开发商通知交付后一直没收房、没办理契税。现在去办理契税,是不是就可以按首套房标准缴纳了?

答:是的。无论购房者申报缴纳契税的住房的下定时间、网签时间、交付时间、收房时间是在3月10日前还是3月10日后,只要申报缴纳契税的时间在3月10日后(含3月10日),就可以享受本次调整后的缴纳标准。

问题3:新房刚刚交付,产权证正由开发商指定的中介机构集中代办,契税已经由代办中介机构代收,还能享受调整后的缴纳标准吗?

答:建议询问代办机构是否已完成契税缴纳——如在3月10日前已按调整前标准完成契税缴纳,无法退税;如尚未完成契税缴纳,从3月10日起申报缴纳的都可享受调整后的标准。

问题4:目前有一套海曙区新房要申报缴纳契税,原本家庭还有一套海曙区住房,目前正挂牌出售。3月10日后,新房可以按首套房标准缴纳契税吗?

答:如实际缴税时,原房屋已成功出售并完成过户,新房即可享受首套房契税缴纳标准;如实际缴税时,原房屋尚未售出或售出后尚未完成过户,新房则仍须按二套房标准缴纳契税。

问题5:本次契税缴纳的家庭住房套数查询区域范围调整,区分新房、二手房以及房屋面积大小吗?

答:不区分,本次调整适用于所有面积段的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

问题6:市六区同一行政区域范围内,第一套房面积大于140平方米,第二套房面积小于140平方米,按本次调整后的缴纳标准,第二套房的契税税率是按1%还是2%算?

答:按1%算。契税缴纳标准只按申报契税这套住房的面积区分≤140平方米和>140平方米两档,和原有住房的累计面积无关。如果第二套房面积<140平方米,就按≤140平方米的第二套房标准,计收1%的契税。

问题7:家庭原来有一套住房在鄞州中心城区,现在新买了一套东部新城140多平方米的住房,是按>140平方米的首套房税率1.5%缴纳契税吗?

答:不是,应当按>140平方米的第二套房税率2%缴纳。此次调整后,购买市六区——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奉化区住房的契税优惠类家庭住房套数查询区域范围,是购房所在区行政区域。东部新城和鄞州中心城区同属于鄞州区行政区域,因此上述新房属于购房者家庭在鄞州区的第二套房。

此外要注意,鄞州区查询范围还包含东钱湖镇和高新区的新明街道、聚贤街道、梅墟街道;镇海区查询范围包含贵驷街道。

问题8:本次调整仅涉及市六区住房,市六区以外住房缴纳契税的家庭住房套数查询区域范围又怎么算?

答:购买市六区以外余姚市、慈溪市、宁海县、象山县住房的契税优惠类家庭住房套数查询区域范围,不在本次调整范围内。

问题9:家庭在购房所在区行政区域内原有2套商品住房,其中一套去年拆迁,选择了拿安置房(期房)。等安置房交付时,须按第几套房标准缴纳契税?

答:按目前提供的信息,可享受安置房相关契税减免优惠政策。

问题10:购房所在区行政区域内的原有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和集体土地上房屋,也计入本次调整后的契税缴纳家庭住房套数查询结果吗?

答: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计入,集体土地上房屋不计入。比如,家庭在江北区内原有一套拆迁安置房,现在江北区内新购一套住房,须按第二套房标准缴纳契税;家庭在江北区内原有一套经济适用房,现在江北区内新购一套住房,须按第二套房标准缴纳契税;家庭在江北区内原有一套集体土地上房屋,现在江北区内新购一套住房,可按首套房标准缴纳契税。

问题11:二手房卖家缴纳个税时,“满5唯一”免征政策的家庭住房套数查询区域范围有变吗?

答:目前没有变化。个税“满5唯一”免征政策,是指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中所称“自用5年以上”,是指个人购房至转让房屋的时间达5年以上。其中所称“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

问题12:本次契税缴纳家庭住房套数查询区域范围调整,也适用于住房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住房套数认定吗?

答:不适用。具体住房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可点击查看之前报道。

问题13:本次契税缴纳家庭住房套数查询区域范围调整,也适用于市级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的家庭住房套数认定吗?

答:不适用。市级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的家庭住房套数认定仍需查询全市范围,包括所有区(县、市)。

问题14:宁波有契税补贴吗?

答:目前没有。

记者:徐露清 编辑:龚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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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房管局备案查询系统

【来源: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_通知公告】

为实施宁海不动产登记数据整理入库工作,2025年4月11日18:00至2025年4月12日18:00期间,暂停办理宁海的线上线下不动产登记、不动产权属信息查询、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不动产登记缴税等业务,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涉及宁波不动产登记线上服务的相关功能将暂停运行,相关数据共享接口将临时关闭,使用不动产登记数据业务办理和信息查询的相关事项将受此影响。

请广大办事群众、企业结合自身需求,合理安排好办理时间。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8日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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