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长短的限制有什么
试用期长短的限制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这是为避免用人单位过度利用试用期压低劳动者工资等不合理行为,保障劳动者在相对较短固定期限合同中能较快进入正式工作状态。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此规定兼顾了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合理需求,以及劳动者权益的保障,确保用人单位有足够时间了解劳动者,同时也防止试用期过长侵害劳动者权益。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适用于较长期限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给予用人单位相对充足时间对劳动者进行全面考察,同时限定最长不超过六个月,避免无限制延长试用期。
此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二、延长三个月试用期合法吗
延长三个月试用期是否合法,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是看劳动合同期限。若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若原试用期未达法定上限,且延长后仍未超上限,同时有合理理由,可能合法。例如,三年期劳动合同原试用期两个月,因员工特殊情况需进一步考察,延长三个月后共五个月试用期,未超六个月上限,且理由合理,则可能合法。
二是看是否有约定或协商。若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约定了在特定情形下可延长试用期,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延长试用期,也可能合法。
但若延长试用期无合理理由,或延长后超过法定试用期上限,就是不合法的。
三、试用期有6个月的是不是合法
试用期6个月在一定情形下是合法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所以,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是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约定6个月试用期是合法的;若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年,约定6个月试用期则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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