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iKON被韩国某大学邀请参加庆典之后,在校园内出现了YG的抗议书。
该抗议书主张称由于李胜利事件(不懂什么是李胜利事件的可以先去百度)引发极大争议,学校不应该邀请YG旗下的艺人,并表示对向该公司支付报酬邀请所属歌手的做法及对总学生会严重违法的无知之举感到震惊。
对此,该大学表明立场并道歉,表示完全没有通过支付报酬间接支持特定所属社。
很多粉丝不理解为什么有人会用“连坐”的方式、以抵制YG旗下其他与此事无关的艺人来表示对胜利等人涉嫌犯罪的反感。
“恨乌及屋”到底有没有道理?
我只能说,这个机制是客观存在而且普遍的。无论对错,来分析一下“恨乌及屋”的人的心理。(可能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这种心理的内核,和刑罚目的是一样的,一是“报应”主义,二是“预防”主义。
1.就是要把事情闹大,让胜利知道自己做了多坏的事情,让他不安。(报应)
2.就是要把事情闹大,让同一公司的人都恨胜利,让胜利难做人。(报应)
3.就是要把事情闹大,让公司不要以为不说话就可以把事情揭过,让公司知道因为自己的失职它将遭受怎样的恶果。(报应)
4. 就是要把事情闹大,以抒发自己的被老鼠屎搅坏一锅粥、连白米也恨上的情绪,可能部分人有脱粉回踩黑得更深的心理。(报应)
5.就是要把事情闹大,让公司看管好自己旗下的艺人,不要再发生类似的事情。(预防)
6.就是要把事情闹大,让公司丢脸,让其他公司和艺人也看看牵涉到恶性极其严重的罪行会遭受怎样的抵制与惩罚,“杀鸡儆猴”。(预防)
7.就是要把事情闹大,防止自己的学校和有劣迹艺人的公司有任何一点联系,从而防止自己和劣迹事迹有任何一点积极正面的联系。就是自动站在违法犯罪的对立面,以保证自身的“绝对清白”。(预防)
8.就是要把事情闹大,让仍在经办此系列案的人员看看“民意”,以作出符合法律和民意的行为,也希望引起其他人的关注和联合抵制。(报应+预防,这一点隐藏得很深。)
所以每个想把事情闹大的人,心里都是满怀怨愤的。但这种怨愤是对是错,不方便评价。iKON当然是无辜的,但韩国的“连坐”风气客观存在且历史悠久,无论大家觉得写抗议书的学生上纲上线也好,无事生非也好,艺人们确实要更加关注自己周边的违法犯罪,除了自身检点之外,也尽量避免被“连坐”。
自由珍贵、星途宝贵,千万别自找负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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