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讨薪行为如何定性?2025,恶意讨薪如何界定

劳动纠纷 编辑:葛延

一、恶意讨薪行为如何定性?2025,恶意讨薪行为如何定性

农民工恶意讨薪可能构成诈骗罪或敲诈勒索罪。表现形式包括低价承接工程高价讨要工资、聚集农民工讨要工资、拒绝承担责任产生矛盾、利用工人讨薪解决合同纠纷、私自揽活要价不履行协议。

法律分析

一、农民工恶意讨薪什么罪

1、根据恶意讨薪的行为来看,农民工恶意讨薪有可能构成诈骗罪,也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恶意讨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恶意讨薪”的表现形式:

1、低价承接工程,高价讨要工资。

2、采用少量人员承接工程,聚集大量农民工讨要工资。

3、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安全、进度问题,拒绝承担协议责任,与发包方发生矛盾。

4、利用“工人讨薪”的形式解决工程各方合同纠纷。

5、少数社会劳务分包人员,私自揽活随意要价,利用农民工的特殊身份实施“恶意讨薪”包工头发生亏损或价款支付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履行协议,指使农民工以拖欠工资的名义向中标单位追要。

结语

农民工恶意讨薪可能构成诈骗罪或敲诈勒索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和第二百六十六条,对于恶意讨薪行为,法律有明确规定和处罚。其中,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的刑罚根据数额的大小和情节的严重程度而有所不同。恶意讨薪的表现形式包括低价承接工程高价讨要工资、聚集农民工讨要工资、拒绝承担责任等。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工程合同的正常履行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 法 律 责 任 第九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十一章 法 律 责 任 第九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二、恶意讨薪如何界定

恶意讨薪是指包工头伪造证据、虚报冒领工资,或者煽动农民工采取激进手段要挟、勒索,以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处理方法包括明确双方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方式,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维护权益,并在有足够证据证明违约或违法行为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恶意讨薪,是指包工头串通部分农民工,伪造证据,虚报、冒领工资,或者煽动农民工采取激进手段要挟、勒索,超额索赔以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处理方法如下:首先,明确双方合同中关于支付工资是如何约定的;其次,向公安机关报案;最后,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相关行为并没有违反约定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拓展延伸

恶意讨薪:如何应对恶意讨薪行为

恶意讨薪是指雇员以恶意的方式要求或追求薪资,通常涉及不合理的要求、威胁、恐吓或其他不当手段。要应对恶意讨薪行为,首先,雇主应确保薪资支付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并与雇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解决问题。其次,建立健全的薪资制度和绩效评估体系,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员工,避免不合理的差别待遇。此外,雇主可以与专业律师合作,了解劳动法律法规,制定合规的雇佣合同和政策,以应对潜在的法律纠纷。最重要的是,建立和谐的工作环境,加强员工满意度和福利待遇,减少恶意讨薪的发生。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应对恶意讨薪行为,维护雇主和员工的权益,促进良好的劳动关系。

结语

合理支付工资、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员工福利待遇,是应对恶意讨薪的有效措施。雇主应与律师合作,了解劳动法律,制定合规的合同和政策,以维护权益。通过以上方法,可有效预防和解决恶意讨薪问题,促进和谐的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三、恶意讨薪罪立案标准

一、恶意讨薪罪立案标准是什么1、我国法律只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没有恶意讨薪罪,以恶意欠薪罪来追诉,立案标准是:(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2)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的;(3)拖欠的数额较大的;(4)经过政府有关部门责令仍不支付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犯罪主体要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企业和自然人;2、犯罪主观方面。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主观上明知自己的“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这种不作为行为会产生劳动者不能及时实际得到劳动报酬的社会危害后果,却希望或放任这种后果发生。应认定为故意的几种情况:(1)明确表示拒不作为的,即明确拒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应当然地认定为故意。包括无正当理由拖欠,不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2)虽表示应支付,但主动实施作为,为不支付找借口的,应认定故意。如无正当理由转移财产,造成无支付能力假像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指使发放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工作人员逃匿,造成无法支付假像的;或非法克扣工资或罚款的。3、犯罪客体要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双重客体,既侵犯劳动者的财产权,又妨碍了正常的劳动用工关系,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4、犯罪客观方面。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既有危害行为又有危害结果,且两者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四、工人恶意讨薪如何处理

当出现恶意讨薪情况时,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提起控告,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节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公安立案侦查,可以依照敲诈勒索罪或寻衅滋事罪追究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五、农民工恶意讨薪司法解释案例

法律分析:2020年1月,张家口市下花园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案人数多达十九人的恶势力团伙敲诈勒索案件作出宣判,本案是本市首起农民工非法讨薪涉恶案件。十九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至七年不等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赵某某等人于2018年6月至2018年9月间,在廊坊市固安县、保定市竞秀区、张家口市下花园区, 先期以工程量结算的方式承揽工程,且工期、质量达不到转包方要求; 后期单方面提出按日工资结算工程款,并虚报工人工时。 为实现非法获利的目的,赵某某等人伙同被告人蒋某某等 十九人, 利用不能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国家政策,通过围堵被害人项目部、售楼处以及聚众到政府上访等方式,对被害人 实施敲诈勒索,逼迫被害人按照赵某某 提出的以日工资结算的方式结算工程款,共同敲诈勒索被害人人民币多达数十万元。区法院认定,被告人蒋某某等人与赵某某等人经常纠结在一起,形成了数十人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为谋取非法利益,实施犯罪行为,敲诈勒索涉及金额巨大,属于恶势力成员犯罪。

法律依据:第一百九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十五、 将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修改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六、什么叫恶意讨薪?恶意讨薪怎么处理啊?

法律分析:恶意讨薪,是指包工头串通部分农民工,伪造证据,虚报、冒领工资,或者煽动农民工采取激进手段要挟、勒索,超额索赔以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处理方法如下:首先,明确双方合同中关于支付工资是如何约定的;其次,向公安机关报案;最后,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相关行为并没有违反约定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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