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是怎样的2025,合同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

合同纠纷 编辑:鲁皓

一、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是怎样的2025,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是怎样的

(一)合同收入的组成

建造合同准则将合同收入分为两部分内容,一是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即建造承包商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总金额,它构成了合同收入的基本内容;二是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该两部分收入应作为主营业务收入处理。在税收处理上,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应作为价外费用征收流转税。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也应作为主营业务收入进行纳税处理。可见,在合同收入的组成方面,会计与税收之间总体一致。

(二)会计准则关于合同收入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

会计准则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等原则,要求分别不同情况对合同收入进行确认和计量。建造合同准则规定,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企业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

(1)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认定标准,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2)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认定标准,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会计上强调关注企业经营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按预计已经收回或将要收回的款项能弥补多少已经发生的成本,确认部分或者不确认建造合同收入。即:

(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

(2)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二、合同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

收入确认必须具备五个条件为:合同各方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什么是收入:收入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且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和非所有者投入资本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具体包括销售商品收入、劳务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股利收入等,但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收入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按照企业从事日常活动的性质,可分为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过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与建造合同收入等;还有一种是按照企业从事日常活动在企业中的重要性,划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时点是什么?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2、采用预收货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在发出商品的时候确认收入;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前,不确认收入,待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4、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在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当根据应收款项的公允价值一次确认收入。5、委托代销方式销售商品,应该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怎么理解商业实质:商业实质指必须是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有显著的不同,或是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三、合同条款对收入确认有什么影响

法律分析:企业为第三方代收费用在会计上可不确认收入,但在税务上若不能保持发票、合同与资金三方一致,则存在被认定为全额计入收入纳税的风险。

若涉及代收款项的条款,建议在合同中明确提供服务的第三方、销售方对第三方的支付方式并明确开具发票的对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四、合同约定的收入该如何确认?

合同约定时间未付款的,如果合同是依法订立的,按合同的约定确认收入,对方当事人迟延给付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其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五、合同收入与合同费用的确认

(一)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建造合同在会计处理上,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

1.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2.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3.企业确定合同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

4.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不包括下列内容:施工中尚未安装或使用的材料成本等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

5.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费用。

6.当期完成的建造合同,应当按照实际合同总收入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费用。

在税务处理上,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一个纳税年度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二)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建造合同在会计处理上,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

2.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3.使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在的,应当按照准则的规定确认与建造合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

在税务处理上,税法不认同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处理,应区别情况进行纳税调整:

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应根据合同规定的建造合同收入计入收入总额。合同收入不能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但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不能直接不确认合同收入。应根据合同规定先确认建造合同收入,计入收入总额,等经过法律程序认定合同成本不能收回后,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方可作为损失扣除。

(三)合同预计损失的处理在会计处理上,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则形成合同预计损失,应提取损失准备,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合同完工时,将已提取的损失准备冲减合同费用。

在税务处理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形成合同预计损失,不属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企业提取的损失准备,属于《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

(七)项规定的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不得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应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六、确认收入是否必须有合同?

法律分析:

准则所称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之间订立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义务的协议。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本站点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合同收入的确认方法

合同收入确认的前提条件有哪些

合同收入的定义

合同收入怎么确认会计分录

合同收入计入哪个科目

合同收入包括哪些

合同收入的核算

合同收入怎么做分录

合同收入的确认条件

合同收入确认五步法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合同收入确认的前提条件有哪些,合同收入包括哪些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