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过劳死是工伤?该如何维权2025,过劳死是工伤该如何维权
本文介绍了我国白领工作常态为过劳,但目前法律并未正式定义过劳死,也缺乏相应的认定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虽然该规定并非严格的过劳死的规定,但至少可以获得认定为工伤的赔偿。对于过劳死家属的维权,我国法律目前没有明确的关于过劳死的规定,过劳死一般被排除在工伤认定的范围之外。
法律分析
我国白领工作常态为过劳,但目前我国法律并未正式定义过劳死,也缺乏相应的认定标准。
现行立法缺乏有关过劳死规定
与此相关的是《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2003年颁布、2010年修订)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就该条款规范解释看,其包含了几层含义:
一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
二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以外突发疾病死亡的不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
三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抢救超过48小时后死亡的,不能视同为工伤。
从上述规定看,其并非严格的过劳死的规定,只是简单地将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视同工伤。
过劳死家属怎么维权?
我国法律目前没有明确的关于过劳死的规定,过劳死一般被排除在工伤认定的范围之外。根据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包括事故伤害与职业病,工伤认定也较为严苛,一般只有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执行工作任务或执行公务时发生伤残死亡事故,才算工伤。
能与过劳死相关的法律条文是《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2003年颁布、2010年修订)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劳动者过劳死的维权法律依据目前依然是有限的,职工鉴于此,有些单位在职工发生过劳死的时候,出于种种考量,避免使用过劳死的称呼,而直接通过工伤进行赔偿,依据的就是上述条文。
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过度劳累突发疾病死亡,或者未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家属则可以通过认定工伤获得赔偿。否则,一般来说难以获得认定为工伤的赔偿。
相关法律知识: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拓展延伸
过劳死是指劳动者在过度劳累的工作环境下,因身心疲惫、压力等原因导致死亡。对于过劳死的家属,维权是非常重要的。依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过劳死家属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措施:
1. 寻求劳动监察部门的帮助,要求单位依法赔偿。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对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不负责任,造成职工过劳死或者患职业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过错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 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因本法规定的事由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因本法规定的事由违反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应当知道因本法规定的事由违反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过错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过劳死家属在维权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职工工资单、加班记录、工作记录等,证明过劳死与用人单位的违规行为有关。同时,过劳死家属还需了解相关法律程序和维权途径,以便能够及时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二、过劳死是否认定工伤
法律分析:“过劳死”被认定为工伤,应当包括以下条件:其一,员工属于因自身健康原因突发疾病而非受到外力伤害;其二,员工发病的病因、病情、病症在所不论,但最终发生了死亡的后果;其三、员工发病的时间、场所应当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也就是说,员工“过劳死”的病因也许是多种多样的,但是猝死应当发生在员工在岗工作期间,否则即使员工死亡后果与其工作压力等存在因果关系,也不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过劳死算工伤吗
法律分析:过劳死不一定算工伤。如果过劳死是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法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四、劳务工出现工伤事故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劳务工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出现了工伤事故,雇主应该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五、企业劳动者工伤死亡怎么赔偿
企业劳动者因工伤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领取相应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数额要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以及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水平确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六、工亡劳动仲裁管用吗
法律分析:1,如果对死者是否属于工伤死亡,属于工伤死亡的对于单位及工伤保险的赔偿没有异议,不需要申请仲裁。
2,仲裁是双方无法对劳动关系有异议且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仲裁解决。
3,如果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原因死亡,或者工作期间在工作岗位突然疾病在48小时去世内的,可以认定为工伤,由工伤保险、单位对劳动者家属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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