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工伤认定决定书该怎么办?2025,对工伤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劳动纠纷 编辑:顾汐

一、不服工伤认定决定书该怎么办?2025,不服工伤认定决定书该怎么办

不服工伤认定决定书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或不服工伤认定决定,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分析

不服工伤认定决定书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3、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拓展延伸

申请工伤认定决定书复议的流程和要点

申请工伤认定决定书复议的流程和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相关部门递交复议申请书,并附上必要的材料,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副本、相关证据等。其次,仔细阅读复议申请要求和程序,确保申请书的格式和内容符合规定。接下来,等待复议机构的受理并进行初步审查。在复议过程中,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并与复议机构进行积极的沟通和协商。最后,耐心等待复议结果的通知,并根据结果进行相应的后续行动,如接受或者再次申请复议。在申请工伤认定决定书复议时,应当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以提高申请成功的机会。

结语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和《行政复议法》,对不服工伤认定决定书的情况,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具体流程包括递交复议申请书,附上必要材料,等待复议机构受理并进行审查,提供充分证据和理由,积极与复议机构沟通,最后耐心等待复议结果通知。在申请复议时,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以提高成功机会。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工伤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法律分析:如果对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不服,可以通过以下两个途径开展相关工作: 第一种途径是进行行政复议,第二种途径是进行行政诉讼:1、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三种情况:①对劳动部门的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不服。②对行政复议不服。③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三、工伤鉴定不服怎么办

法律分析: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申请再次鉴定,除提供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

2、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申请再次鉴定,除提供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四、不服工伤认定决定书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不服工伤认定决定书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对认定工伤决定书不服怎么办

法律分析: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不服应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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