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需要用人单位同意吗
工伤认定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具体分析如下:
从法律规定来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也就是说,即便用人单位不同意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依然有权在规定期限内自行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具体事实和相关证据,依法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而不是取决于用人单位的态度。
二、工伤认定期间公司注销了怎么办
在工伤认定期间公司注销,可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是若公司是经过合法清算后注销。一般来说,公司清算时应依法支付劳动者工伤待遇等费用。若未支付,劳动者可要求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清算组成员在清算过程中负有妥善处理公司债权债务的义务,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债权人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若公司未经合法清算即注销。这种情况下,公司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作为清算义务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劳动者可将他们列为被告,主张工伤待遇赔偿。因为他们未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无法正常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若公司注销后有承继其权利义务的主体,比如公司被合并、分立等,那么由承继主体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总之,劳动者应积极收集相关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受工伤的劳务公司注销怎么办
当受工伤的劳务公司注销时,可从以下几方面来处理:
其一,若劳务公司在注销前依法进行了清算,职工应在知晓工伤情形后的合理时间内,向清算组申报工伤债权。若因公司注销导致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且清算组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致使职工未及时申报债权而受损的,清算组成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其二,若劳务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职工无法主张工伤待遇,此时可要求对劳务公司负有清算责任的主体,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等,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职工承担赔偿责任。
其三,若劳务公司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职工可按照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相应的工伤待遇。总之,职工应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合法途径寻求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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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受工伤的劳务公司注销怎么办,工伤后劳务公司和工厂都要负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