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是多少,工伤保险缴费记录查询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宋鹏

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是多少,工伤保险缴费记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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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缴费比列

日前,我们发布了

【解读】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政策问答

粉丝朋友们看过了吗?

今天小编带来了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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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项目参保的缴费金额是如何确定的?

本市按项目参保的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项目标段合同载明的合同价的0.8‰确定,并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适时调整。

建设单位追加工程投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需要补缴工伤保险费?

按项目参保后,建设单位追加工程投资的,应当及时将追加投资后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支付给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确定追加投资后的30日内办理一次性缴纳工伤保险费手续。

已参保缴费的工程建设项目是否可以申请退保、退费?

已参保缴费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因项目取消未开工或减少工程投资等原因申请退保、退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有关部门的相关材料,给予退保、退费处理。

编辑:雅杰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怎么确定

针对建筑行业的特点,建筑施工承包单位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参与建筑施工承包单位工程建设项目的务工人员,建筑施工承包单位以工程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建筑业工伤保险,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缴费登记、核定和申报缴费。按照有关规定,广东省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统称为“施工承包单位”)为所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标段),向工程建设项目(标段)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标段)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施工承包单位自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施工开始之日(施工承包合同未明确施工开始之日的,施工许可证发证之日视为施工开始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部门办理项目参保手续,在省、市内可能存在多项工程项目的,每一项工程需单独办理工程项目登记、申报缴费。工程建设项目的工伤保险期限自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施工开始之日起计算。

资料提供:

《广东省建筑业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表》原件或《广东省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表》原件、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施工承包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选择按“人工成本费用”申报方式的需提供《关于工程建设项目人工成本费用审核确认函》原件。

以工程建设项目为单位参保的,按照建设项目工程合同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其中:建筑业工程建设项目(标段)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0.8‰;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标段)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0.5‰。

工伤保险费由施工承包单位承担,其中工程实施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办理;建设单位将专业工程依法发包给专业施工单位实施的,由该专业施工单位负责办理。

施工承包单位(不得为个人)可以依法委托建设单位办理工程项目参保手续。建设单位可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个人承担。

第一步,以企业身份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第二步,进入首页,点击页面下方【热门服务】,点击社保费。

第三步,进入【社保费管理】模块。

第四步,选择【工程项目工伤保险费申报】,点击办理。

第五步,进入申报界面,填写【项目所在地】并核实信息是否有误后,点击右上角【附送资料】上传资料。

第六步,按要求上传资料。(如需上传其他资料,可一并上传)

第七步,点击【提交申请】完成业务申请。

第八步,提交成功后,可通过【社保费管理】-【社保文书事项管理】-【事项进度管理】进行查询或撤销。

(1)受伤(或患职业病)人员为建设工程的施工作业人员,所在建设工程项目已参加工伤保险并且工伤保险关系生效;

(2)受伤(或患职业病)人员所在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责任单位)、受伤(或患职业病)人员本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提出申请。

建设工程施工作业人员所在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责任单位)应及时将受伤(或患职业病)施工作业人员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于事故发生后第一个工作日通知参保人社分局,并在30日内进行事故申报,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责任单位)未能在施工作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参保人社分局提交书面工伤认定申请的,该施工作业人员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施工作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参保人社分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责任单位)未在规定的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提出申请之前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责任单位)承担。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职工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用工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平安卡等);

(4)首次就诊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鉴定)书;相关诊疗材料,如:就诊病历资料、CT、X线检查报告等;

(5)工程项目《参保登记证明》《完税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6)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单位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复印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打印)(用人单位未在本市参加工伤保险的,需提供此项);

(7)相关旁证材料,如:考勤证明材料、证人证言及证人身份证明材料(或社会保障卡)或现场记录、事故现场照片、事故现场视频、口供记录等;

(8)其他材料。(根据案情需要而定)

南方+记者 谢麦诗

【来源】东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作者】 谢麦诗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什么意思

工作生活中,税收小常识与大家息息相关,近期,申税小微搜集了一些身边的税事,和大家聊聊生活中的实用税收知识,欢迎关注我们的《身边税事》栏目!

近期,有纳税人在咨询中问到:工程项目工伤保险费应当如何缴纳?

今天,申税小微就和大家一起梳理工程项目社会保险费缴纳中遇到的常见问题↓↓↓

申税小微,我们单位承建了一个工程项目,已办理工程项目社会保险登记,后续工程项目工伤保险费怎么缴纳呢?

财务

老金

工程项目工伤保险的费款缴纳应这样操作:施工总承包单位需按项目向税务部门一次性申报缴纳工伤保险费。

若按项目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追加工程投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确定追加投资后的30日内向税务部门一次性申报缴纳工伤保险费。

那向税务部门一次性申报缴纳工伤保险费时,工伤保险费应缴费额要如何计算呢?

按项目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项目标段合同载明的合同价的0.8‰确定。

工程建设项目申报缴纳工伤保险费,有线上申报缴费途径吗?

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方在税务部门办理工程建设项目社会保险关联登记后可以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或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工伤保险费。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必须一次缴纳。

路径一

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工程项目)——工程项目工伤保险费申报——工程项目社保费申报(自主)

路径二

2.选择【社保业务】页签。点击【申报缴费】中的【建筑业工伤保险费申报(含参保关联)】功能。

如果我通过线上途径申报缴费,可以打印缴费证明吗?

可以的~在完成建筑业工程项目在完成工伤保险费缴纳后,就可以开具社保费完税证明啦。

路径一

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工程项目)——证明打印——税收完税证明(非印刷)开具/补开

2.选择【社保业务】页签。点击【证明开具】中的【单位社保费完税证明】功能。

再请问一下申税小微,我们还有一家外省市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沪工程建设项目,不知道这种情况如何缴纳工伤保险费呢?

外省市施工总承包单位缴纳在沪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需前往项目所在地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工伤保险费哟~

好的好的,非常详细,我了解啦~

供稿:金啸宇

制作:刘子雅

工伤保险缴费主体

操作指南

01

登录新电子税局,点击【我要办税】-【社保业务】-【建筑业工伤保险费申报(包含参保关联)】进入功能模块。

或通过【地方特色】-【社保业务】-【建筑业工伤保险费申报(包含参保关联)】进入操作界面。

02

进入模块后,点击【添加参保信息】。

03

输入单位编号,选择社保经办机构,输入工程项目编号后点击【查询】,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添加】,并对已添加的参保信息点击确认。

04

在“已确认项目”中,找到刚才确认的那笔参保信息,点击【金额设置】。

05

输入工程项目造价金额工程项目追加金额后,点击确认,并在已确认项目中点击【确认】,并点击【申报】完成申报。

:添加或修改工程总造价,追加金额都只针对本次操作。若添加或者修改后未及时申报,下次登录后需重新添加或修改。

06

提交申报后,进入“单位社保费缴费”模块,可查看待缴费数据。点击【缴款】,缴费人在缴费界面再次确认待缴金额无误后,选择缴款方式,企业可选择“三方协议”“银行端凭证缴税”两种缴费方式。确认付款方式后,点击【确定】即可完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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