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不肯工伤认定怎么办呢
若用人单位不肯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一是自行申请。劳动者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是确认劳动关系。若用人单位否认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需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程序确认劳动关系。在确认劳动关系后,再按照规定申请工伤认定。
三是寻求法律援助。若劳动者在申请工伤认定过程中遇到困难,比如材料准备、程序操作等方面,可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由专业律师提供帮助和指导。
总之,用人单位不配合工伤认定,不影响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获得工伤认定及相应待遇的权利。
二、认定工伤还能告人身伤害吗法律
在认定工伤后,一般情况下也可以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但需满足一定条件,且有不同情形需要区分对待。
如果是第三人侵权导致的工伤,比如职工在工作中因第三人的违法行为遭受人身伤害并被认定为工伤,这种情况下职工既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工伤保险待遇是基于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或社保机构承担相应责任,主要是为了保障职工基本生活和医疗救治等。而要求第三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是基于侵权行为,赔偿范围可能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旨在弥补职工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不过,如果工伤是因用人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如劳动安全设施缺失等,一般通过工伤认定及工伤保险待遇来解决,通常不再另行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总之,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能否在认定工伤后再主张人身伤害赔偿。
三、工伤已经认定了医药费可报销吗
工伤认定后,医药费通常是可以报销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其一,治疗工伤所需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这些目录和标准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才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其二,要在规定的医疗机构就医。一般来说,应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紧急情况下可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后续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其三,报销流程需符合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费用发票、病历等相关材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予以报销。
需要注意的是,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工伤职工的医药费用等相关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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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工伤已经认定了医药费可报销吗,认定工伤后医疗费报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