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前的医疗费用谁承担
一般来说,在工伤认定前的医疗费用,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
若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认定工伤后,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前期垫付的费用,可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报销。
但如果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那么工伤认定前的所有合理医疗费用,均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需要注意的是,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二、乡村医疗事故死亡怎么赔偿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医疗事故赔偿按以下项目和标准计算: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陪护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4.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的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此外,近亲属参加医疗事故处理所需的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上述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三、工伤局不认定工伤赔偿多少
1. 要是认定不了工伤,就可以让责任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这些。
2.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他的近亲属、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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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工伤局不认定工伤赔偿多少,工伤不被认定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