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的确定原因有哪些,不动产抵押没有登记抵押合同是不是有效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潘伟

一、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的确定原因有哪些

在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立的过程中,存在以下几种情形:首先,若未对债权确定期间进行具体规定或合约表述模糊不清时,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有权从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要求确定债权;其次,当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结束后,债权也将随之确定;再次,如果债务人宣告破产或者解散,则债权亦将得到确认;此外,若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知晓该情况或者应当知晓该情况,债权同样可以得到确认;最后,若不可能再产生新的债权,那么债权也将得到确认。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况也会导致债权的确定。

二、不动产抵押没有登记抵押合同是不是有效

在处理不动产抵押事宜中,如若未能进行登记,其抵押合同将会失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对于动产而言,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应抵押登记手续,待抵押权自登记之时正式设定以后,债权合同方能被认定为有效。

因此,一旦涉及到以不动产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的情况,债权合同便需在完成抵押登记手续之后才能正式生效;反之,在未进行任何抵押登记的情况下,不动产抵押合同将无法产生效力。

三、抵押权人可以变卖抵押物吗

在抵押关系中,债权人拥有对抵押物进行出售或转让的权利,然而,这必须在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的条件下实施。

依照相关协议,债务人亦可自愿选择提供特定的财产作为抵押品,以确保债务的顺利偿还。

但若债务人未能按期偿还债务,或是出现了双方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况,导致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扣押时,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才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所产生的天然孳息或法定孳息。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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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抵押权人可以变卖抵押物吗,抵押权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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