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抵押权是担保物的转移吗
抵押权本身并不等同于担保物的所有权的实质性转让。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法律条款,可以明确知晓:为了确保借款合同项下债务的切实履行,借款方或者第三方(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无须将借款物的实际占有权进行转让,只需要将此财产作抵押登记至主债权人名下即可。在此种情况下,当借款方无法按照约定如期偿还债务或者出现了双方事先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特定情形时,作为债权人便有权利对该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益。由此可见,在抵押担保的过程中,担保物的所有权并没有真正地从借款方手中转移到债权人手中,而是仍然由借款方或者第三方继续持有和控制着该财产。
一旦借款方未能按约履行其债务义务,债权人则有权对此抵押财产行使优先受偿的权利。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抵押权并非是担保物所有权的实质性转移。
二、非融资性担保可以加抵押吗
通常情况下,非融资性的担保公司并不得从事民间借贷活动。所谓的"非融资性质担保",指的是那些在我国行政区划范围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然而并未获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或机构,这些机构实际上正在为法人以及自然人提供各类担保服务。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却被允许从事以下几种业务:民间借贷、委托贷款、股权投资、融资性担保业务、其他兼营业务以及其他类型的担保业务等。
三、股票可以作为抵押担保吗
在证券市场上,股票亦具有作为抵押物的功能。
进行此类抵押交易时,应当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先行签订具备法律效应的书面抵押合同,同时,自抵押登记手续正式完成的那一刻起,抵押权方才得以正式生效。通常情况下,除非得到抵押权人的明确批准,否则抵押人无权擅自转让已经设定了抵押的股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立抵押权的过程中,当事人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来签署抵押合同。对于以基金份额或股权为抵押物的情形,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即告成立。在这种情况下,基金份额和股权一旦被设定为质押物,便无法再进行转让,除非是经过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出质人在转让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股权所获得的价款,应当优先用于偿还质权人的债务,或者将该款项交付至质权人处进行提存保管。总而言之,股票虽然可以作为抵押物,但必须遵循严格的程序和要求,包括签订书面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以及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让等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抵押权是担保物的转移吗为什么
●抵押权是担保物的转移吗
●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
●抵押权是担保物的转移吗法律规定
●抵押权作为担保物权有哪些属性
●抵押权属于担保权吗
●抵押权担保的内容是抵押物的
●抵押权是担保物的转移吗
●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
●抵押权与担保权行使有无先后顺序
●非融资性担保可以加抵押吗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放贷吗
●非融资性担保适用于以下哪类交易
●非融资性担保业务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额度规定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如何做账
●非融资担保用来做什么
●非融资性担保和融资性担保的区别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能做什么
●非融资性担保适用于哪些交易
来源:头条-股票可以作为抵押担保吗,股票能不能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