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价税是一种什么税,差价税是啥意思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邵桂

差价税是一种什么税,差价税是啥意思

大家好,由投稿人邵桂来为大家解答差价税是一种什么税,差价税是啥意思这个热门资讯。差价税是一种什么税,差价税是啥意思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差价税一般多少点

在我国,个人通过买卖股票获得的差价收入(资本利得)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这一政策是为了鼓励资本市场的发展和活跃度。不过,这个免税政策通常适用于在A股市场上的交易。

然而,如果你通过股票分红获得收益,则这部分收入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根据持股时间长短有所不同: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即按20%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即按1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于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按照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可能适用更低的税率或者继续享受红利税减半的优惠。

此外,当卖出股票时,还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印花税,这是对股票交易征收的一种税款,目前仅对卖方征收,买方不需要支付印花税。

请注意,虽然上述信息基于中国现行法律,但税收政策可能会发生变化,因此建议关注最新的税务规定或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差价税怎么算

包销模式第三方收取差价如何纳税?


案例:A房地产公司包销尾盘物业给第三方,差价由第三方收取,A公司只向业主收取约定底价。其中某商铺底价为40万,包销给第三方,第三方以50万的价格卖给业主,差价10万由业主直接向第三方付款,A公司只收取40万(网签备案合同金额也为40万)。

第三方收取的金额未向业主开具发票,也未签订协议。


问:A公司应按40万还是50万交税?


答:原国税函发〔1996〕684号对底价包销的营业税作出了规定,包销商取得的手续费收入或者价差按“服务业-代理业”缴纳营业税,后在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的苏地税函(1997)9号中明确,“房产开发企业在合同期内委托包销商承销房屋,其取得的售房款,均应按销售不动产计征营业税。对其支付给包销商的手续费,不得从计税营业额中扣除。”云地税发〔1996〕391号也明确“对房产企业在合同期内将房产交给包销商承销的,房产企业应以包销商向购买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得扣除支付给包销商的手续费)为计税依据,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

政策变化

营改增后,第三方应按经纪代理服务6%缴纳增值税,房开企业应按购房者支付的全部价款缴纳销售不动产增值税,全额向购房者开具发票,并取得第三方开具的佣金发票。企业所得税也应当同时记收入和成本,其中佣金支出按比例限额扣除。


因此本例应按50万交税。10万元作为佣金支出,应由第三方向A公司开具发票在税前列支(佣金扣除限额为对应合同金额*5%,存在超过5%扣除限额不能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列支的情况)。


政策依据

国税函发〔1996〕684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接你省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开发企业包销房产征收营业税问题的请示>(穗地税发〔1996〕259号),反映房产开发企业与包销商签订合同,将房产交给包销商根据市场情况自订价格进行销售,由房产开发企业向客户开具房产销售发票,包销商收取价差或手续费,在合同期满未售出的房产由包销商进行收购,对此应如何征收营业税。

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在合同期内房产企业将房产交给包销商承销,包销商是代理房产开发企业进行销售,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或者价差应按“服务业-代理业”征收营业税;

在合同期满后,房屋未售出,由包销商进行收购,其实质是房产开发企业将房屋销售给包销商,对房产开发企业应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包销商将房产再次销售,对包销商也应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差价税名词解释

“战绩+1”

“这是最热血的招生宣传”

法学学子又双叒出手了!

两款洗面奶成分、功效、含量基本相同,却存在67元的差价?女性消费者的产品价格远高于男款这一“粉红税”现象引起了华东政法大学和山东大学5名学生的注意。

他们组成“粉红税不队”起诉了欧莱雅公司。近日,这一事件的进展引发关注。

截图来源:上海市司法局“法治上海”

洗面奶分男女,差价达67元?

据上海法治报报道,去年1月14日,张同学在网店以149元购买了女性专用的“欧莱雅复颜洗面奶”。付完款后,她在店铺推荐页面看到“欧莱雅男士水能保湿氨基酸洗面奶”,价格为82元,净含量为180毫升。

每100毫升售价差值高达73.6元。两款洗面奶都主打氨基酸温和性与保湿,但价格却相差一倍。

图片来源:华政青年

“我本以为只是男士女士洁面用品成分含量不同导致价格差异,咨询客服索要两款产品的成分表后,却发现两款产品成分与主打功效相差无几。”

同学们对比还发现,“单从包装成本而言也不应存在太大的差价”,且“女款洁面产品的详情页宣传却有更多的功效。”

在网上搜集相关资料得知“粉红税”的概念,张同学表示,女性消费者在部分消费领域处于劣势地位是不可置否的事实,无论是护肤美妆或是电子产品,类似的物品标上“女性专用”后价格总是偏高。

为此她与其他5位同学组成“粉红税不队”,认为欧莱雅公司的这种行为涉嫌价格歧视,没有依法保障男女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全额退款。

被告公司全额退款,法学生拒签承诺函

立案后,该公司表示愿意全额退款,但要求同学们签署承诺函,承诺不会在社交网络平台发布或向第三方(包括媒体等)陈述与本案有关的一切信息及事项。

考虑到承诺函部分内容不利于后续维权,同学们拒绝了这一要求。近日,同学们在法院的调解下撤诉,欧莱雅退还了购买洗面奶的费用。

诉讼虽然告一段落,但维权还未终止。为让更多消费者认识到“粉红税”存在的价格歧视,同学们在多个社交平台发起了“为什么粉红要贵这么多”的话题,解释“粉红税”,并给予网友相关的维权建议。

张同学说:“大多数人认为‘从来如此’便是常识,而不去质疑‘粉红税’存在的合理性。我们希望通过反对基于性别的价格歧视,激发消费者维权意识,一同抵制‘粉红税’。”

法学生曾多次起诉涉消费权益问题

中国青年报注意到,早在2019年,华东政法大学学生起诉上海迪士尼禁带饮食一案就引发热议。最后,被告上海国际主题乐园有限公司补偿原告原告人民币50元(当庭给付),且上海迪士尼修改了相关入园规则。

此外,有多起法学生起诉涉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的案件冲上热搜。

综合上海法治报、华政青年、中青报此前报道

来源: 哈尔滨日报

差价税是一种滑动关税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赚取差价

——以(2024)辽0323刑初154号为例

基本案情:

2015 年前后,被告人某广通在与于某名下公司做煤炭生意时,因缺少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朋友从被告人某庆喜处,以 10% 税点购买发票,再以 17% 税点卖给于某公司赚差价。某庆喜则从李总(身份不详)和许德英处,以 8.5% 税点收购发票卖给某广通,从中赚取 1.5% 税点差价。二人共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 61 组,税额 903036.58 元,某庆喜获利 9000 余元。2019 年,相关公司开具的发票被税务部门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法院被告人某庆喜犯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被告人某广通犯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某庆喜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某广通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且均已缴纳。追缴某庆喜违法所得 9000 元,上缴国库。



本律师分析:

一、案件核心事实

1. 被告人行为:2015 年前后,在岫岩满族自治县达利矿业有限公司和岫岩满族自治县盛岫镁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煤炭生意期间,由于缺乏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告人某广通通过朋友牵线搭桥,从被告人某庆喜手中以 10% 的税点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随后,某广通将这些发票以 17% 的税点转卖给于某的公司,从中赚取了 7% 的税点差价。在此过程中,某庆喜则从东港市做煤炭生意的李总(身份尚未查明)和许德英(侦察阶段)处以 8.5% 的税点收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再以 10% 的税点出售给某广通,从中非法获利 9000 余元。经统计,被告人某广通、某庆喜共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 61 组,涉及税额高达 903036.58 元 。

2. 涉案发票性质:岫岩满族自治县达利矿业有限公司、岫岩满族自治县成岫镁制品有限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三家公司,在 2019 年先后被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第三稽查局认定其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而言,被告人某广通为岫岩满族自治县达利矿业有限公司、岫岩满族自治县盛岫镁制品有限公司两家公司非法提供大连跃忠商贸有限公司发票 14 组,税额 207686.62 元,价税合计 1429373 元;大连春生商贸有限公司发票 29 组,税额 444541.43 元,价税合计 3059491 元;大连益通光物发展有限公司的发票 18 组,税额 250808.53 元,价税合计 1726125.8 元。这些发票总计 61 组,税额 903036.58 元,价税合计 6215016.8 元。

3. 量刑结果: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被告人某庆喜犯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已缴纳)。被告人某广通犯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缴纳)。同时,追缴被告人某庆喜的违法所得人民币 9000 元,上缴国库(已缴纳)。


二、法律适用分析

1. 罪名认定:对于某庆喜的行为,根据《刑法》第 207 条规定,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参照《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4 年),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 50 份以上或票面额累计 25 万元以上的,属于 “数量较大”,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本案中,某庆喜出售 61 组发票,税额达 90 万余元 ,完全符合 “数量较大” 的标准。然而,法院在量刑时,综合考虑了其在共同犯罪中居间介绍、起辅助作用的从犯地位,以及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情节,最终判处其缓刑。对于某广通,依据《刑法》第 208 条规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构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按照司法解释,非法购买 25 份以上或票面额累计 10 万元以上的,就应当予以定罪。某广通购买 61 组发票,远超定罪标准。不过,法院结合其到案后如实供述,具有坦白情节,并且认罪认罚等情况,对其从轻处罚。

2. 量刑情节:某庆喜在共同犯罪中起到居间介绍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辅助作用,依据《刑法》第 27 条规定,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法院据此认定某庆喜为从犯,并结合本案具体情况对其从轻处罚。《刑事诉讼法》第 15 条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在本案中,被告人某广通和某庆喜均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充分考虑这一情节,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对二人判处缓刑,体现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应用。二人均是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根据《刑法》第 67 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法院认定二人均构成自首,依法对他们从轻处罚。

3. 违法所得追缴:依据《刑法》第 64 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在本案中,某庆喜通过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获利 9000 元,法院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并上缴国库,严格遵循了法律规定。


三、最新司法解释的关键影响

《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4 年)明确了 “数量较大”“数量巨大” 等相关标准。本案中某庆喜出售 61 组发票符合 “数量较大” 的标准,但法院综合其他情节判处缓刑,这体现了在量刑时充分考虑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确保刑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该司法解释强调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中的适用。本案中,被告人某广通和某庆喜均认罪认罚,从而获得了量刑上的优惠,这与司法解释的精神高度契合,也彰显了该制度在提高诉讼效率、促进罪犯改造方面的积极作用。与旧的司法解释(如 1996 年《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相比,旧规中 “数量较大” 的标准为 100 份以上,而新解释将其降低至 50 份。本案涉案发票数量为 61 组,按照新解释更符合 “数量较大” 的标准。但法院在量刑时,并非仅仅依据发票数量这一单一因素,而是综合考虑各种情节后作出从轻处理的决定,进一步体现了司法实践中对法律适用的灵活性和全面性。


四、结论

本案的判决严格遵循了《刑法》及最新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在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准确认定的基础上,充分考量了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以及悔罪表现等因素,量刑适当且合理。被告人某庆喜因具有从犯、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获得缓刑判决,被告人某广通也因自首和认罪认罚从轻处罚,同时某庆喜的违法所得被依法追缴。这一系列判决结果充分体现了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有力地打击了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税收征管秩序,又给予了被告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关注涂志刚律师头条号,了解更多税务法规政策、资讯、涉税答疑、案例解析等,有税务问题可私信咨询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本文差价税是一种什么税,差价税是啥意思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收藏本网站。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