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请护工和生活费由谁付,工伤认定后工资怎么算

劳动纠纷 编辑:尤志

一、工伤请护工和生活费由谁付

工伤期间请护工和生活费的支付责任如下:

-关于护工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单位未安排护理,则需支付相应护理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依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确定。

-关于生活费: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工资福利待遇涵盖职工工伤前正常出勤月的应得工资和福利待遇,确保职工在工伤治疗期间生活水平不受影响。

总之,工伤职工在请护工和生活费方面,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根据不同情形承担相应责任,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及后续康复治疗、基本生活。

二、工伤认定后工资怎么算

工伤认定后,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具体说明如下:

-停工留薪期时长: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资福利待遇范围: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通常包括职工受伤前正常工作时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按照职工正常出勤情况下应得的全部工资收入计算,不包含加班工资。

-特殊情况:若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比如职工因工伤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三、下班路上摔跤骨折算工伤吗

下班路上摔跤骨折,一般情况下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应当认定为工伤。

这里强调“非本人主要责任”以及“特定的事故类型”。单纯的自己摔跤骨折,不符合上述法定认定工伤的情形。因为这种情况并非是因交通事故等外力且非本人主要责任导致。

不过,如果摔跤骨折是由于其他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特殊因素导致,比如因道路存在严重缺陷,被相关部门认定为道路管理方存在过错,从而导致摔倒骨折;或者是为了躲避正在执行公务的警车等紧急情况而摔倒骨折等特殊情况,经调查核实后,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职工或其家属若对是否属于工伤存在疑问,可以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该部门依法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认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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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下班路上摔跤骨折算工伤吗,我在下班路上摔倒了骨折工伤保险可以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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