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60岁以上人员的工伤问题,深圳十级工伤赔偿明细

劳动纠纷 编辑:鲁艺凝

一、雇佣60岁以上人员的工伤问题

雇佣60岁以上人员发生工伤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一般而言,60岁以上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与用人单位形成的多为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若属于劳务关系,发生伤害事故时,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种情况下,通常按照民事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处理,由接受劳务一方根据自身过错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可能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具体数额需根据实际损失和责任划分确定。

然而,若60岁以上人员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且从事的工作符合劳动关系特征,部分地区的司法实践中,也可能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从而适用工伤认定程序。此时,用人单位需按照工伤保险相关规定承担责任。

总之,对于雇佣60岁以上人员的工伤问题,要综合考虑人员的退休及社保情况、双方关系性质等因素,以确定责任承担和赔偿方式。

二、深圳十级工伤赔偿明细

深圳十级工伤赔偿明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二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为1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是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同样为4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是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五是医疗费、护理费等其他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则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可否同时主张工伤与人身损害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是可以同时主张工伤与人身损害赔偿的,但也有一定限制条件。

一方面,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并构成工伤的,劳动者有权同时主张工伤赔偿和向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例如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第三人交通事故导致受伤,既可以依据工伤保险相关规定享受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用报销、伤残津贴等;也可以要求肇事第三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赔偿范围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

另一方面,对于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劳动者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不能重复主张赔偿项目。例如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设施不符合规定导致职工受伤,此时职工只能按照工伤赔偿程序获得相应赔偿,不能再另行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因为工伤赔偿本身就是对职工因工作受到伤害的一种补偿机制。

总之,能否同时主张工伤与人身损害赔偿,需根据具体的伤害原因和情形来确定。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雇佣60岁以上人员的工伤问题有哪些

雇佣60岁以上的人工伤怎么算

雇佣60岁以上是否违反劳动法

雇佣60岁以上老人伤亡如何赔偿

雇佣60周岁以上老人劳动是否合法

用工单位雇佣60岁以上

雇佣60岁以上人员交社保吗

雇佣60岁以上的人工伤怎么算

雇佣60岁以上老人伤亡

雇佣60岁以上老人合法吗

10级伤残一共赔多少万

1—10级伤残对照表

深圳工伤十级大概赔几万

深圳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2020年深圳十级工伤赔多少钱

2021年深圳十级工伤赔偿金额

2019深圳十级工伤怎么赔偿

深圳十级工伤赔偿多少钱

深圳十级工伤赔偿标准2021有多少钱

深圳十级工伤赔偿计算方式

来源:头条-可否同时主张工伤与人身损害,工伤跟人身损害双赔偿可以吗?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