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些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进行劳动仲裁?2025,劳动仲裁是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劳动仲裁

劳动纠纷 编辑:邹国建

一、在哪些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进行劳动仲裁?2025,在哪些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进行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请范围及适用规则。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劳动争议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解雇、工资、保险、福利等方面的争议,以及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等问题。此外,还包括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的争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这些争议。

法律分析

在什么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按照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可就以下争议提请劳动仲裁: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范围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下列争议的仲裁:

(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事业单位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社会团体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五)军队文职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制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结语

劳动仲裁适用于以下情况: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解雇、辞退、辞职等争议;2、工资、奖金、保险、福利等方面的争议;3、劳动合同的执行、变更、解除、终止等争议;4、无书面劳动合同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的争议;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范围包括劳动关系确认、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等方面的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二条 【仲裁案件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协商和解】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五条 【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二、劳动仲裁是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劳动仲裁

法律分析:可以进行劳动仲裁的情形有: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劳动仲裁?

法律分析:

申请劳动仲裁一般是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一般是关于确认劳动关系存在与否的争议,涉及劳动合同的争议,关于辞职发生的争议,关于劳动者保护发生的争议,关于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相关劳动报酬或者赔偿金的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四、哪些情况下劳动者能申请仲裁

法律分析: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或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或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等情况劳动者能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五、哪种情况下可以提出劳动仲裁

法律分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下列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一般情形为用人单位不承认与劳动者有劳动关系);(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一般情形为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让其工作,或者劳动合同未到期就解雇劳动者);(3)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六、劳动争议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劳动仲裁

法律主观: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包括: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关于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的争议;以及关于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事项的争议等。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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