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去世是否能导致抵押权解除
债主走了,抵押权可没跑!因为抵押权和它担保的债权是捆绑在一起的,要是债权没了,抵押权也就宣告结束了;反过来讲,如果债权还在,那抵押权也得乖乖坚守岗位。
也就是说,就算债主不在啦,他的债权还是会落到他家人手里,这样一来,抵押权也就继续发挥作用。
抵押权就是债主在别人家的东西上设下的权利,只要跟债主商量好,办个抵押登记,登记完了,抵押权就有了。
所以说,抵押权和债权是一对难兄难弟,债权没了,抵押权也就跟着消失。
但是,当债主走后,他的债权会被家人接手,这并不意味着债权就此消失。
抵押权也不会因此而消失无踪。
如果债主没还钱,家人还能接着找债主要账。
不过要注意哦,如果家人选择不要遗产,那就没法再要账了。
二、未登记的抵押合同生效吗
在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抵押合同一经依法缔结便即刻生效。
关于其成立的时间,当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且采取了书面协议的形式,那么自所有签署人同时签字或加以盖章或者共同按下指纹之时,这份合同便告成立。
在此期间,若其中一方已先行履行了主要义务并得到另一方的认可,那么这份合同也将被视为已经成立。
还有一些法律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考虑。
三、抵押贷款逾期,银行不撤回诉讼怎么办
欠债不还是会被追讨的哦,要是银行的话最多给你催个三回,还是不还钱他们就只能告你了。
实在还不上咱也得商量着分批还嘛。
欠款不还被起诉后果,主要就两点:
1、官司赢了但要是在规定时间内没还清,银行或贷款机构可能会申请强制执行;
2、假如还没有还完债务,还会把你个人的信用评级拉低,不让你坐飞机、出境之类的活动,严重的甚至可能蹲监;
3、欠债不还,如果金额达到一定额度,可能触犯法律,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九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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