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留置与质押区别
留置和质押存在以下区别:
1. 占有动产的依据不同。留置是基于法律规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例如在保管合同中,寄存人未按约定支付保管费,保管人有权留置保管物。而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是基于双方的约定。
2. 设立方式不同。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无需当事人另行约定,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即可成立。质押权则是约定担保物权,需要出质人和质权人订立书面质押合同来设立。
3. 所涉及的财产范围有所差异。留置的财产只能是债权人基于同一法律关系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质押的财产既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权利,如汇票、本票、支票等权利凭证可以进行权利质押。
二、留置流质的区别
留置和流质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有以下区别:
(一)概念内涵
1. 留置
- 留置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例如在加工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承揽人有权留置定作的物品。
2. 流质
- 流质是一种被法律限制的契约条款。流质条款是指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抵押人、出质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物、质物归债权人所有。这种条款因为可能损害抵押人、出质人的利益,也可能造成不公平的结果,所以在很多情况下被法律禁止或限制。
(二)法律效果
1. 留置
- 留置权人有权依法处置留置物来实现债权,其处置方式需遵循法定程序,如先催告债务人履行债务等。
2. 流质
- 流质条款一般无效,即使当事人有这样的约定,在债务到期时,债权人也不能直接依据流质条款取得抵押物或质物的所有权,而需要通过法定的拍卖、变卖等程序来实现债权。
三、留置与流质区别
留置和流质存在以下区别:
(一)概念性质方面
1. 留置是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它是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例如,汽车维修店在车主未支付维修费用时,可留置汽车。
2. 流质是一种被禁止的契约条款。流质契约是指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担保物权人与抵押人或者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担保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条款。
(二)法律效力方面
1. 留置符合法定条件时有效,受法律保护。它是一种合法的债权保障方式。
2. 流质条款无效。这是为了防止债权人利用优势地位,在债务未到期时就不合理地获取抵押物或质物的所有权,从而损害债务人或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留置与质押区别是什么
●留置与质押区别在哪
●留置和质押的区别举例
●留置与质押区别
●留置和质押
●留置和质押是什么意思
●留置权和质押的区别
●留置与质押区别在哪
●留置 质押 区别
●法规中质押和留置的区别
●留置和流质
●流质条款和留置的区别
●留置权与流质
●留置原则及处理方法
●留置原则是什么
●简述留置的概念及特征
●什么叫做留置
●留置法是什么意思
●留置和流押的区别
●流质 留置
来源:中国法院网-留置与流质区别,简述留置的概念及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