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房屋的买卖合同无效,天津存量房买卖合同在哪里调取

房产纠纷 编辑:魏宸涵

一、哪些房屋的买卖合同无效

以下几种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1. 主体不适格。例如,出卖人并非房屋的所有权人,未经所有权人授权而擅自出售房屋;或者买卖双方或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签订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2. 恶意串通。买卖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比如,为逃避债务而虚假买卖房屋。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如表面上是房屋买卖,实际上是为了转移财产、逃避税收等非法目的。

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若房屋买卖行为会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如买卖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且无法通过整改使其合法,该合同无效。

5.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进行买卖,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可能无效。

在进行房屋买卖时,买卖双方应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避免因合同无效而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二、天津存量房买卖合同在哪里调取

要调取天津存量房买卖合同,通常有以下几种途径:

一是向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查询。该部门负责对房地产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一般会保存存量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档案资料。当事人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与该房产交易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号、购房发票等,前往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按照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申请调取合同。

二是通过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过程中会留存相关合同信息。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可持合法身份证明、相关权利证明等材料,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查询申请,在符合查询条件的情况下,可获取存量房买卖合同的相关内容。

三是如果是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存量房交易,也可以尝试联系当时的经纪机构,看是否能获取合同副本,但这取决于经纪机构的相关规定和留存情况。

三、房屋买卖合同哪个有效

判断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需从多方面考量。

一是合同主体。买卖双方需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若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未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合同通常无效。例如未成年人单独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若无监护人追认,合同无效。

二是意思表示。合同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比如一方通过欺骗手段,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下签订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该合同。

三是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例如买卖的房屋若属于违法建筑,因违反法律规定,该合同无效。

四是合同形式。一般而言,房屋买卖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虽口头合同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有效,但实践中书面合同更能保障双方权益。

综上,同时满足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及形式符合要求的房屋买卖合同,通常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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