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间人未盖章的居间合同是否有效
居间合同未盖章但已签字的情况下,一般是有效的;若既未盖章也未签字,则通常是无效的。具体分析如下:
(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对于居间合同而言,如果居间人虽未盖章,但有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那么合同依然可以成立并生效。
(二)若居间合同既没有居间人的盖章,也没有相关人员的签字,且不存在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而对方接受的情形,那么该居间合同通常不成立,也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此时无法体现居间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符合合同生效的法定要件。
总之,判断居间人未盖章的居间合同是否有效,需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综合认定。
二、签了居间合同付款时间有问题怎么办
若签了居间合同后发现付款时间存在问题,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协商解决。合同双方可基于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就付款时间问题重新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对原合同中付款时间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新约定履行义务。
(二)若协商不成,且付款时间问题严重影响到一方的合法权益,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受影响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合同条款进行调整或变更。在诉讼过程中,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付款时间问题的存在以及对自身权益造成的损害。
(三)若符合仲裁条件,且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也可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双方应按照裁决结果执行。
三、居间合同没约定过户时间如何处理
在居间合同未约定过户时间的情况下,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协商补充约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友好协商,根据实际情况和交易目的,明确约定一个合理的过户时间,并将其作为合同的补充条款。这样既能保障双方的权益,也能使交易顺利进行。
(二)根据交易习惯确定。若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可参考相关行业的交易习惯来确定过户时间。例如,在当地房地产交易中,通常在完成某些前置手续后的一定期限内办理过户是较为普遍的做法,可依据此类习惯来确定合理时间。
(三)合理催告。若通过上述方式仍无法确定过户时间,一方可向另一方发出催告通知,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办理过户手续。合理期限的确定需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交易的复杂程度、准备工作所需时间等。
若一方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办理过户,可能构成违约,另一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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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居间合同没约定过户时间如何处理,居间合同约定最晚过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