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误入涉黄会所,小伙涉嫌组织卖淫罪被刑拘,律师成功帮其脱罪。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尹妍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梗概:

刘XX从云南老家到成都打工,由于文化水平不高,工作并不好找,最终在朋友介绍下,到一家养生会所当服务员。刘XX在该养生会所逐渐负责后勤采购等服务,工作中发现了会所存在大量的组织卖淫活动,但刘XX不想惹事,并未进行举报,还在同事的怂恿下拿到了一个发布招嫖信息的手机。不久后,该养生会所的违法犯罪行为被发现,警方将其一网打尽,相关人员全部拘留。刘XX也在此列,其家人委托赵涛律师作为刘XX辩护人,律师为刘XX进行充分研究,制作了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书、侦查阶段律师意见书等文件,最终成功将刘XX的羁押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并且是到其老家实施,使得一家人能够新年团聚。本案最终在律师的努力下,刘XX被认定不构成犯罪,刘XX强制措施被彻底解除,案件终结。

案件难点:

1、被告杨X与其第一任继母蓝某某是否构成事实上的抚养赡养关系、蓝某某与杨某某生育有其他子女,此直接影响被告杨X能否继承及继承份额的多少;

2、蓝某某的死亡时间与被告父亲杨某某的死亡时间顺序,蓝某某父母的死亡时间与蓝某某的死亡时间顺序,无法查清,此直接影响到继承的发生顺序,进而影响继承人的范围及各继承人应当继承的份额;

3、本案原被告都没有拿得出手的证据,法律证据意识较为淡薄,法院审限临近,若无法查清案件事实,则原告只能无奈撤诉,问题将难以得到解决。

律师分析及措施:

1、刘XX的入职该会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内容并非直接参与组织卖淫,对该会所从事该犯罪行为的辅助作用也较低。故辩护律师通过侦查阶段辩护律师意见此类文书的方式再次向侦查机关进行说明;2、刘XX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低,其入职时间短,其工资提成收入与会所的组织卖淫活动无关,本身不具备较强的社会危害性,也没有再犯可能,故应在其拘留届满报检察院批捕时,辩护律师制作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并同时准备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书等文书,争取不予批捕。

案件结果:

刘XX构成组织卖淫罪的证据不足,其监视居住期已届满,应予解除对刘XX的强制措施,案件终结。

案件小结:

律师在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同样能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虽然此阶段无法看到案卷资料,但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进行律师调查取证、制作律师意见,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等方式,能够督促侦查机关谨慎办理该案。争取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提出合理合法的律师意见等都是辩护律师可以做的,这些工作对于刑事案件的走向能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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