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律师为您解答;​附条件的借款合同,条件未成就时,借款合同生效吗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阮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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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甲公司和乙公司属于上下游企业关系,两公司之间一直有生意上的往来。不久前,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附条件的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当甲公司的年营业额达到500万元时,甲公司就向乙公司支付借款100万元。为了使借款合同早日生效,乙公司经常向甲公司提供质优价廉的原材料。但是,我认为不论所附的条件成立与否,两公司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订立时就生效了,所以我不明白乙公司为何如此努力地促成合同所附条件的成就。我想咨询一下,附条件的借款合同,条件未成就时,借款合同生效吗?

律师答疑

附条件的借款合同,条件未成就时,借款合同不生效。关于附条件的合同,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由此可见,所谓附条件的合同,指的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合同生效或失效的根据。附条件的合同分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和附解除条件的合同: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当所附的条件未成就时,合同就不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当所附的条件成就时,合同失去效力。此外,附条件的合同成立以后,所附条件成就之前,当事人不得为了自己的利益,故意实施违反法律、法规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阻止或者促成条件的成就。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谓的“条件”需要满足以下要求:(1)该条件是当事人约定的条件,因为合同中如果出现法定条件,就是法律规定必须具备的要件,对此应当视为未附条件;(2)该条件是未发生的事实且不一定会发生;(3)该条件的内容必须合法,且不得与合同的目的相抵触。借款合同属于众多合同种类中的一种,因此,借款合同同样也可以附生效条件或者附解除条件。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当甲公司的年营业额达到500万元时,甲公司就向乙公司支付借款100万元”,可见,此合同就属于附成就条件的合同。只有甲公司的年营业额达到500万元时,甲公司才应当履行支付借款的义务,该合同才能生效。也就是说,虽然双方现在已经签订了借款合同并成立,但是,该合同附有生效条件,合同中约定的条件成就时,该借款合同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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