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的待遇有哪些
工伤待遇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
1. 医疗救治待遇。包括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等。
2. 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3. 伤残待遇。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根据伤残等级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如果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伤残津贴等相应待遇;五级、六级伤残的,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还可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等相关待遇;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4. 工亡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工伤的保底工资是多少
工伤保底工资即停工留薪期工资,它的标准是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原工资福利待遇具体数额需根据员工受伤前实际工资收入情况确定。比如,如果员工受伤前每月工资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那么在停工留薪期内这些收入都应正常发放。不过,在计算时也有一些特殊情况:
1. 若员工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这是为了避免过高的工资支付对企业造成不合理的负担,同时也是基于工伤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考量。
2. 若员工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这一规定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在工资较低情况下也能得到合理的工资待遇补偿,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
三、工伤的费用先由谁垫付
在工伤情形下,费用垫付情况如下:
(一)一般情况
1.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时候可能是用人单位先垫付相关费用。这是因为在工伤认定等程序尚未完成之前,为了保障受伤职工能及时得到救治,用人单位基于对职工的责任和义务,往往会先行垫付医疗等费用。
2.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那么用人单位需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这种情况下自然也是由用人单位直接承担所有工伤费用的垫付及后续支付责任。
(二)特殊情况
如果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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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工伤的费用先由谁垫付,发生工伤后医疗费由谁先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