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认缴出资期限2025,股东出资认缴期限

债权债务 编辑:湛安同

一、股东认缴出资期限2025,股东认缴出资期限

公司注册资本从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股东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约定,原则上无限制。超出经营期限或生命预期的出资期限需合理解释。注册资本不设最低限额,但全体股东需认缴出资构成公司法人财产。修法后,公司设立条件变更为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但需增资手续从事特定行业。

法律分析

1,公司注册资本从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新公司法认缴出资时间是这样的,股东的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原则上不作限制。公司登记机关可以进行合理性审查,如对超出公司经营期限的出资期限,可要求企业予以纠正或者相应延长公司经营期限。

2,对超出自然人合理生命预期的出资期限,应对申请人做好认缴制的解释说明工作,进行必要的指导。考虑到自然人股东的股权可能发生转让、被继承等情况,经指导申请人仍坚持的,登记机关应予办理。

3,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外,公司注册资本不设最低限额,但应当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构成公司的法人财产,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和公司的注册资本均不得为零元。

4,新公司法对公司的设立条件作了修改,以有限公司为例,将“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修改为“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这意味着在修法前,如公司的注册资本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设立行为是无效的;修法后,则是有效的,但不得从事有限额规定的特定行业。

如需从事该特定行业的,应按照规定办理增资手续。按照政府统一服务和便民原则,公司登记机关应对从事特定行业的公司(主要是有前置审批条件的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告知申请人按照规定认缴出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一节设立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二、股东出资认缴期限

法律分析:股东出资认缴期限,一般是按照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日期来缴纳。股东可以用货币缴纳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来缴纳出资额。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股东出资认缴时间规定

专利第二发明人是指在同一专利发明过程中,对专利发明的贡献排行第二的人,因此这是在同一个发明团队当中,按贡献值进行划分的概念。第二发明人还是有用的,获得的好处也是仅次于第一发明人。因为专利发明人除了可以获得一些政府奖金之外还可以用来评职称。评职称的时候是根据不同的等级甚至不同的单位进行评定。但是对专利的要求是不一定都相同的,比如对于一些高级的职称评定,如果要求是专利第一发明人的话,第二发明人基本就没什么用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四、认缴出资时间和实缴出资时间根据什么写

认缴出资时间,就是公司章程中约定的股东出资到位的期限,公司成立之前的时间,实缴出资时间是你实际缴纳资金的时间,没有实缴出资的,实缴出资金额可以填写“0”,或者空白。认缴出资额是指公司各股东承诺应向公司缴纳的资本数额,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之和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就是公司的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应该在公司章程里明确记载。实缴出资额就是各股东按照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实际缴纳的出资额。认缴和实缴的其他区别:一、企业注册资本认缴和实缴的区别在于两者的企业注册制度,《公司法》在 2013 年做了改革,以前的注册资本是实缴登记制,现在是认缴登记制。1.认缴制又叫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工商局的营业执照只登记公司所有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不强制要求提交验资报告,注册公司时将认定的注册资本设定一个期限分段缴清(关于出资的时间,让股东在章程中约定,理论上写 100 年也是可以的),不需要一开始就缴全。这个制度改革对初期创业却资金不足的人来说是很好的,一开始不需要投入大的资金,只需要在期限内缴全就行。不足之处就是具有法律风险,一旦公司在此期限内发生债务纠纷或者依法解散清算,就需要将剩余的资金全部缴清才行!2、实缴制是指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数额是多少,银行的验资账户上就必须存有这个数目的资金。就是说一开始就需要将注册资本缴全,不可以缺缴。这个方式好处在于一开始就解决,今后不必承担缴纳资本,发生任何债务纠纷可以及时解决。不足之处就是对开始创业的资金有要求。

五、认缴出资日期和实缴出资日期的区别

认缴出资时间就是你公司成立之前的时间,实缴出资时间就是你交齐钱的时间,实缴出资时间可以往后推一年或者十年。认缴出资时间:如2015年7月1日开始办理公司设立事项,2015年7月31日公司设立成功,营业执照发放成功,那么在2015.7.1-2015.7.31之间的任意一天你可以选择为认缴出资时间。这个时候你不需要真的把钱拿出来,只是承诺你要出这么多钱。实缴出资时间:现在实行的是认缴出资设立公司,就是说你可以在公司设立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在出资,比如你现在没有这么多钱怎么办。股东认缴出资未公开算隐形股东吗?1、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2、我国的《公司法解释三》使用的是“实际出资人”的称呼,与其相对应的概念是“名义股东”或“显名股东”.3、 股份代持是指实际出资人或股份认缴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或股份认缴人成为工商登记的名义股东;并由该他人根据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一种持股方式。以下“隐名股东”、“匿名股东”统一采用“实际出资人”的表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六、股东认缴出资期限如何计算?

股东认缴出资的期限是按照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日期来缴纳。股东可以用货币缴纳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来缴纳出资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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